Page 80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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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全国工矿企业的基本情况,作为恢复与发展工业生产的依据。普查对象是公营、公私合营
              及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不论生产规模大小,不论有无动力设备,都列入普查的对象。

              在实际执行时,还包括了少数由政府代办的企业,但不包括面广量大的私营企业。普查时间为
              1949年,动态指标是全年的情况,静态指标是年底的情况,个别指标要求填报一些历史资料。

                   第二次工业普查是1986年进行的。同第一次工矿普查相比,第二次工业普查具有规模大、
              范围广、内容多、技术性强、普查资料采用计算机进行处理等特点。这一次工业普查是一次重

              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要摸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的基本情况,为经济领导部门、工业
              管理部门提供比较全面的、详细的、系统的工业经济基础资料。
                   第三次工业普查是1995年进行的。1985年第二次工业普查到1995年十年,工业经济总量规

              模迅速扩大,经济结构和运行机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和引进外资及与境
              外合资合作过程中,产权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资产底数不清及流失的状况严重存在。乡

              镇企业、三资企业至今还缺乏全面、准确、系统的统计资料。通过这次普查查清重要国情国力
              指标的规模和现状,查清工业的所有制结构、行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经济结构状况,为实
              施中长期工业发展规划、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提供决策依据。具体地说,主要达到以下五个方

              面的目的。
                   (一)查清工业资产底数。重点要查清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的资产及构成,为

              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依据。
                   (二)查清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生产能力分布和能力利用状况,资源配置、市场容量和供

              需平衡状况,为存量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三)查清主要生产设备拥有量、工艺装备的技术状况,为国家确定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

              引进、技术改造主攻方向提供依据。
                   (四)查清主要工业产品生产成本、价格及盈利状况,为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和完善价格
              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五)通过普查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管理、走向市
              场,为改革工业统计调查体系、推行抽样调查方法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会议决定将原定于2003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
              推迟,与原计划在2005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工业普查和200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合并,同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后全国经济普查每

              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2号和省政府黔府办发〔1995〕26号文件,

              1995年11月20日毕节地区行署以毕署发〔1995〕113号文关于认真做好全区第三次工业普查的通
              知。要求没有建立工业普查机构的乡镇和工业主管部门抓紧建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要大力支持县、市政府普查办公室工作,按要求抽人到办公室办公;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级
              政府要加强对第三次工业普查的领导,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16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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