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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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国农业普查评比表彰活动中,毕节地区农普办荣获国务院农普办、国家统计局授予的“第二次
全国农业普查优秀单位奖”。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农普办的要求,毕节地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分期发布了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第二次农业普查共调查了250个乡级行
政单位,其中乡146个、镇98个,3977个村级组织,其中3948个村,141.69万个住户,按方案规
定对1408362户住户进行了调查,填写普查表,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140.58万户。
毕节地区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
乡镇合计
个 250 有二级公路通过的乡镇占比 % 21.31
(含办事处)
行政村
个 3977 乡镇中学总数 个 372
(含居委会)个数
农村常住户 户 1405798 乡镇小学总数 个 2913
农村常住人口 人 5300108 3千米范围内有小学的村 个 3457
农村住户从业人数 人 3129446 农业技术人员数量 人 10642
其中:第一产业从业
人 2819961 有医疗站的村 个 1888
人数
有医院、卫生院的乡镇(含
农业从业人数 人 2824820 个 250
城关)
农业生产经营户 户 1328347 通电村数 个 2865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个 545 通邮的乡镇 个 1814
农作物种植面积 公顷 955269 通公路村数 个 3636
粮食作物面积 公顷 581515 通电话村数 个 3514
粮食总产量 吨 2344957 能接收电视节目村数 个 3672
农用拖拉机 辆 9937 大牲畜存栏 头、匹 1048957
农用运输车 辆 5870 猪存栏 头 2888160
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
平方米 84.5 羊存栏 只 402199
有住宅面积
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
% 99.35
占比
三 工业普查 第三产业普查 基本单位普查
工业普查 我国共进行过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分别在1950、1986、1995年进行。
第一次工业普查是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全国公营、
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进行统一的全国普查的训令》。这次工业普查的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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