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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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需要,将普查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查所必需的各项开支。
2001年8月28日,各地、州、市和县(市、区、特区)统计局参加了在花溪召开的贵州省第
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会议,领会省普查办传达的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会议精神,学习全
省普查的实施方案。9月14日,组织各县统计、工商、税务的基本单位普查业务人员参加省基本
单位普查办召开全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业务培训会,就基本单位普查方案、普查细则和相关
业务知识组织培训和学习。培训内容包括全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的实施方案、基本单位划分
规定、数据处理细则、指标解释、填表说明、审核要求以及资料的包装等内容,毕节地区各级
普查办认真学习普查流程和方案,按照上级的要求,对基层普查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
按照国家基普办的总体要求和贵州省基普办的规定,毕节地区普查办以2001年9月30日为普
查的标准时点,提前开展普查登记、扩大普查登记范围、加强部门及统计专业协调配合。普查
办将省反馈资料和地区相关部门收集部门的资料整理反馈到县,各县普查办对部门反馈的数据
进行梳理排重处理,与统计基本单位库进行比对,形成普查底册,抽调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
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分类下发普查底册资料,县级普查办亲赴一线带领熟悉情况的普查员按照
划分的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填写普查表格,并在底册上做好增减变动记录并认真核实,对收集
的普查资料进行审核、数据录入处理和上报,在各县上报地区后,地区基普办立即组织业务人
员分专业进行审核把关,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整理后反馈到各县市、经过反复的核
对审核修改,与2001年12月底按时完成了普查数据的上报任务。
2002年1月下旬,迎接了省普查办对各地州进行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事后质量抽查,2月底
通过省基普办各专业处的专业评估。根据省里的要求,我区对数据质量进行了自查,抽查结果
显示:单位漏报率、项目差错率均低于国家及省制定的质量控制标准,各项数据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全区实际情况。基普办主要围绕年报使用普查数据的情况、分专业审核情况、与专业的
衔接以及普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差异的分析等进行了数据审核工作,提交了评估报告和业务总结
报告,2002年9月完成了普查工作任务。
此次普查,建立数据仓库实现数据共享的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地区普查办荣获“全国先
进集体”的表彰。
四 经济普查
第一次经济普查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接,推进国
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
2004年2月22日毕节地区行署下发了《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
知》(毕署通〔2004〕7号),成立了毕节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
由时任毕节地区行署副专员丁诗建担任,统计局局长王允铎等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编制、民
政、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公安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下设在毕节地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所有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毕节地区统计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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