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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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
乡村公路里程 千米 9479 羊存栏 只 320599
电话装机量 部 4428 羊存栏 只 320599
第二次农业普查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明确要求“要做好第二次全国
农业普查工作,为制定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8月1日下发《关于开展
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农普办和省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和文件要求,毕节地
区行政公署以(毕署通〔2005〕39号)文件下发了《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农
业普查的通知》,组建了地区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
下设在统计局,领导小组组长由时任毕节地区行署副专员王明灯担任,后由于工作变动原因,
由时任毕节地区行署副专员周荣担任,统计局局长王允铎等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农业普查办
公室主任由地区统计局副局长孙朝红担任,后由于工作变动由地区统计局总统计师王彦担任。
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也在规定的时间内设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并及时抽调人员组
建了办事机构。地区农普领导小组组长还与各县、市农普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签订了责任状,保
证了普查经费落到实处。办公室下设业务组、数据处理组、数据开发与运用组、文秘宣传政策
法规组、后勤物资组等业务小组,为全区的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这次普查的
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
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
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
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
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毕节地区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在党政重视、社会
关注的良好氛围下,在全区各级普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地、县、乡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普查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认真展开分项分阶段普查工作,经过机构
组建、人员抽调、经费落实、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地图绘制、普查培训、清查摸底、现场登
记、复核、手工快速汇总、抄录、光电扫描录入(在县级扫描,由地区派技术员和业务骨干驻
县指导)、审核汇总、数据查询、事后质量抽查、分析评估、撰写数据评估报告、发布公报等
各项阶段工作。全区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5万人,填
报普查表300多万张。通过普查,掌握了全区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毕节地区利用农业
普查成果,认真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正和衔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贵州农村经济社会
运行状况和“三农”的发展变化情况,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二次农业普查取得
了反映新时期新阶段毕节地区“三农”情况的大量数据。
普查办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编辑印刷了《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综合提要》。在第二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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