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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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农业普查
第一次农业普查 为准确掌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规模与结构,科学监测我
国农村经济发展运行情况,加强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推动农业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为
制定农业远景目标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国务院于1994年10月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1996年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
查。这次农业普查的时点标准是1997年1月1日,时期标准是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对
象是全区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
第一次农业普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阶段,普查登记、数据处理
和数据质量控制阶段,普查登记后期数据管理和开发阶段。
普查登记前普查准备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省农业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毕
节地区于1995年11月下发了《毕节地区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毕
节地区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时任行署副专员谢德蕴担任,统计局局长王允
铎等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农业普查办公室下设在地区统计局,普查办主任由地区统计局副局
长黄景荣担任,地、县乡各级政府都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地区农普领导小组组
长还与各县、市农普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签订了责任状,保证了普查经费落到实处。普查办公室
下设业务组、数据处理组、宣传政策法规组、后勤物资组等业务小组,为全区的农业普查工作
顺利完成创造必要条件。
1996年6月前完成了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1996年9月开始,启动了地、县、乡
(镇)、村各级普查业务培训,对农业普查内容、填报方式、组织工作管理、光电表填写、地
址码规则和审核、农业普查和统计、农业普查实施细则、光电表和地址码录入演示等工作内容
进行业务布置和业务培训,到12月全区共培训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5万多人次。1996年6月13
日起我区各级普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除了采用电视、广播、
报纸、标语宣传,街头咨询外,基层还采取了召开农民群众大会、集市宣传、电影放映前的宣
传、墙报宣传、群众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农业普查知识、思想动员、工作动态等进行了广泛的宣
传。农业普查共有各种普查物资45种,1996年12月20日前各种用表和所需普查物资全部分发到
县、乡、村。
完成普查登记、编码、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抽查:普查调查登记从1997年1月1日开始,到
1月31日前结束,各地、县、乡农普办都派人到基层参加登记工作。按照全国统一工作流程规
定,普查登记结束后,各级农普工作人员对全省农业普查74个主要指标进行了手工汇总及录
入,复查和快速过录汇总结束后,各县组织对普查表进行编码,对所有普查表采用光电录入新
技术,全部集中在地区统计局进行光电扫描录入、审核修改和汇总。根据《全国第一次农业普
查方案》和全国农普办《关于下发〈关于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细则的补充规定和说明〉
的通知》精神,地区农普办制发了《毕节地区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办法》,进行了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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