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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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时必须深入各普查小区逐人逐户、逐栋房屋摸清情况,决不允许照抄户口册或户口整顿的
登记资料。(2)全面登记和复查。按照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部署,全区于正式登记前的10月29
日、30日凌晨,对无居人口进行了大清查及登记工作,并发放已登记证明卡。10月30日,丁诗
建副专员发表了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动员讲话。11月1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深入普查小区开始
入户询问登记,登记工作历时10天。11月15日前,各地又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扫描登补,收效
显著。从11月16日开始,毕节地区第五次人口普查进入全面复查阶段。
2001年6月毕节地区正式发布毕节地区第五次人口普查第一号公报(手工汇总数据),2002
年3月发布毕节地区第五次人口普查第二号公报(计算机汇总数据)。
4.人口普查后续工作。第五次人口普查采取光电自动识别扫描录入的方式,节约了大量人
力、物力和时间,2001年3月1日开始,毕节集中全地区的普查表在地区统计局计算中心进行光
电扫描录入等数据处理工作,数据处理组12位同志和县里的同志每天工作14个小时,历时4个多
月,完成了数据录入、审核、修改和汇总工作,在录入前,各县的编码工作阶段耗时率均3.5个
月,人均编码短表500人/天,长表150人/天,经光电录入抽样验证,总项目错码率为万分之四,
地址误差率为零。
人口普查资料开发主要完成以下方面内容:编印快速汇总资料,向政府和全社会提供主要
数据;在2002年底完成《毕节地区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汇编》(计算机汇总)的编写工作。
在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开始以后,毕节地区人口普查办工作人员结合当时人口流动的复杂
性,特别编制了反映人口在地、县、乡各级区域内流入和流出的情况表,进行摸底调查。这张
报表的数据采集和调查,对于提高人普调查数据质量有非常大的帮助,使得毕节地区高质量地
完成了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成为在全省唯一一家全部按照调查登记表进行汇总,没有调
整数据的地区。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评比表彰活动中,毕节地区人普办荣获国务院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授予“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的表彰。
第六次人口普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
23号),决定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其目的是为了查清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人口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人口素质、生活质
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
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第六次人
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
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第六次中国人口普查的普查项目增加到54项,在科学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基础上,人
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
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
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和死亡表。普查表长表抽取10%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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