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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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从公安及有关部门抽调8366人专事户口整顿工作。地区人口普查办制定户口整顿方案,印
制200多万张户口整顿表格9000余册户口整顿宣传提纲,先在毕节县倒天河村作试点,而后在各
县展开宣传,入户核对登记,编制《户口姓名底册》。全地区共查清常住户138.66万户,581.81
万人,比整顿前多2.73万人;有户无人13.27万人,有人无户11.27万人,暂住人口3.16万人,普
查项目变更16.52万人。是年4月起,按《普查办法》规定,300~400名居住人口配1名普查员,
每5名普查员配1名普查指导员。而后采取试点,培训及现场练习相结合方法,地区为各县培训
139名师资,县为区、乡培训教员和骨干,区为乡、村培训普查指导员,乡培训普查员。全地区
共培训普查员1.77万人,普查指导员4156人。各级人口普查办均设宣传组,地、县3~5人,区
不少于2~3人,乡不少于1~2人,全地区共配备宣传员1083人,与广播、教育、工、青、妇等
单位相配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知识竞赛、文艺会演、书画创作、宣
传车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全地区共筹集人口普查经费357.82万元,用于普查人员补助,
普查培训、户口整顿及其他相关支付。是年7月1日开始普查登记,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90年7
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的人,按常住地进
行登记。普查登记两张表:一是第四次人口普查表,共21个调查项目。其中按人登记的除与第
三次人口普查相同的13个项目外,增加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迁移本地原因2项;入户登记
的6项与第三次普查相同,只在本户出生、死亡人数项下分别列1989年上半年、1989年下半年、
1990年上半年3栏。二是死亡人口登记表,设调查小区代码和本户编号、姓名、性别、民族、出
生时间、死亡时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死者生前从事的主要职业项目。7月10日登记结束,
以调查小区为单位,开展普查员自查,互查,召开有关人员、知情者参加的议查。地区组织8
个共70人的质量抽样检查队,按等距抽样方法抽40个调查小区进行10天的质量交叉评比。继后
由村到区进行五级手工汇总,以调查小区为单位,组织6579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专项编
码,再培训455名普查指导员、区乡骨干和待分配大中专学生,按预审、编制、复查程序,进行
50天的专项编码。9月23日~10月13日,对各县进行10%提前抽样资料检查验收。10月26日~12
月10日,地区组织4人工作组到各县验收编码,共抽样本2438册,抽查5.52万人,后经国家和省
抽查验收,各项普查指标质量符合要求,按时发表手工汇总公报。1990年,全地区人口普查确
认,全地区总人口592.75万人,比1982年增13.59%,年均增1.61%;性别比为女100∶男107.39;
在总人口中,汉族占73.64%,少数民族占18.35%,未识别民族占8.01%;平均每10万人中,有
222人具有大学文化,2267人具有高中文化,1.01万人具有初中文化,3.43万人具有小学文化。
经过逐级普查评比,全地区有81人受国家表彰,338人受省表彰,399人受地区表彰、1100人受
县表彰;3人计算机数据处理被国家评为先进个人,7人被省评为先进个人。
第五次人口普查 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常住的人(指自然人),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是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的普
查项目增加到49项,在科学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基础上,以常住人口的原则进行登记,普
查表有四种,短表、长表、暂住人口表和死亡表,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
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此次普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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