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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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第二章 统计管理









                                       第一节 统计机构与管理




                 民国及以前的统计机构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在宪政编查馆内设统计局。次

            年,明令各省设立调查局,下设法制、统计两科,各司、道、州、县设统计处。但府、州、县
            设置与否,尚未发现资料记载。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各部皆设统计科。至民国23年(1934),
            贵州全省尚未制发统计规章,亦未成立统计机构。次年,贵州施行中央政令,第四行政区及所

            属各县的统计分别由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四科及各局兼办。民国26年(1937),县一级机
            构才有专办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民国30年(1941)8月13日,各县政府统计室设置完毕。

            民国32年(1943)1月,撤销各县政府统计室,统计工作由秘书室兼管。民国35年(1946)11
            月,确定各县政府秘书室设统计人员2人。民国37年(1948),贵州省第四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

            兼保安司令公署成立统计室。民国38年(1949)根据省政府主计处训令,毕节地区专员公署将
            会计、统计机构合并为主计室,保留主计员1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统计机构 1.地区统计机构。1949年12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
            毕节区专员公署成立。1950年,专署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设有综合、贸易、统计等组。1954
            年,设秘书、经济、财农、计统组,计统组负责审查督促各财经济部门计划和各种定期统计报

            表的填报、物价的掌握。是年6月,成立专署计划统计科,编制4人。11月,计划、统计分科设
            置。1957年9月,合并为计划统计科。1958年9月,成立专署统计工作跃进办公室。1960年2月,

            专署再次分设计划、统计两科。1961年1月,统计科归专署计划委员会领导,称计委统计科。
            1962年5月,专计委与专劳动局合并为计统局。1963年2月成立毕节专署统计局。1965年5月“文
            化大革命”开始,统计工作受到冲击。1967年3月撤销统计局,在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领导小

            组下设计划统计办公室,12月改称地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组。1973年4月,设立地区计划委员会
            统计组。1978年11月成立毕节地区革命委员会统计局。次年1月改称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统计局。

            1984年,毕节地区成立织金、金沙县农村调查队。1985年机构改革,地区统计局内设综合秘书
            科、业务科、农业科。其后改设综合、调查、法规科和办公室、计算中心。1992年3月,计算

            中心改为事业机构。1994年12月,将综合科与法规科合并为综合法制科,调查科分为业务一、
            二、三科,设立财务科。1996年6月,综合法制科更名为国民经济核算科。2008年,成立毕节
            地区统计局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调查队,为地区统计局派驻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正科级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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