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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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篇 财政 税务
政收入的35%。1978年后,全地区经济得到发展,农业税总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逐年减
少。1981~1985年,全地区农业税收入4017.4万元,占同期财政的9.34%。1986~1990年全地区
农业税收入1974.9万元,占同期财政的5.51%。1991~1995年,扣除农业特产税后,农业税收入
占财政总投入比例降至5.41%。2002年,改革农业税后,农业税大幅下降。2004年,下调农业税
1个百分点,同时首次对农业税纳税人实行直接补贴,全地区共补556万元。2005年起,全地区
取消农业税,结束征收农业税历史。
2.工商税收入。1950年,全专区收入工商税30.7万元,全收全解。县按房地产税征收附
加,全专区折征大米28.47吨。1951年工商税收入176.5万元,房地产附加折征大米8.12吨,工
商税附加折征大米436.48吨。1952年,全专区工商税收入255.8万元,工商税附加收入20.29
万元,房地产附加收入0.37万元,契税收入0.23万元。1953年,建立县财政后,工商税收入
快速增长。1953~1957年,全专区工商税收入共3613.94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75.9%。
1958~1962年,受3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影响,全专区工商税收大幅度下降,5年间仅收入
6387.65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45%。1962年起,贯彻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
针,落实《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即60条),农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工商税收
大幅增加。1963~1965年,全专区共收入工商税4917.39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64.6%。
1966~1975年,工商税收入1.7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为68%,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
响,增幅很小。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国家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全专区
经济发展,工商税收增加。1979年,工商税收3456.16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85%。1980
年起,实行收支包干的财政体制,调动各级政府开辟财源,因地制宜发展两烟生产的积极性。
1981~1985年,共收入工商税3.91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91%。其中1985年收入工商税
1.38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1986~1990年,共收入工商税1.27亿元,这一期间产品税占工
商税总收入的74.5%,烤烟、卷烟成为全地区支柱财源。1988年全地区依托资源优势,政策优
势增加财源,涵养税源,工商税大幅增长。1995年工商税收入1.26亿元,2004年收入4.4亿元,
2005年收入29.79亿元。
3.企业收入。1950年,毕节专署创办毛纺织厂、电灯厂。1951年,共获利4444元。1952年
分别获利693元、3008元。1953年,全专区收回企业流动资金1.01万元。1954年全专区企业收入
5.72万元。1956年,征收育林基金7.02万元,列为林业部门企业收入上缴财政。1958年,中央
将一些企业下放地方管理,收入按比例上交。是年,全专区企业收入851.71万元,上解489.22
万元。1959年,全专区企业收入898.67万元,上解567.91万元。1960年,收入1080.63万元,上
解604.3万元。1961年,区内下马一些企业,全专区企业收入仅为140.4万元,上解61.48万元。
1962年,全专区首次出现企业亏损,盈亏相抵,净亏2.14万元。1963年后,全专区企业扭转亏
损局面,净收入34.42万元。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除1966年企业收入106.81万元
外,其余9年均为亏损,累计亏损1639.96万元。1977~1989年,全地区企业亏损有减有增,1981
年,全地区企业亏损319.37万元。1982年,全地区企业施行财务包干管理办法、促进经济效益
提高,工业企业亏损下降,电力、建材、交通、邮电、供销、商业利润增加,实现收入339.28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