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3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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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烤烟  卷烟


            制1长条烟卷,切断成70毫米商品烟3支或4支。烤烟原料,先由贵定县购入,后以黔西、毕节县
            购进为主,贵定县购进为辅。生产工艺,由聘自贵阳市的史元明师傅全权负责,切丝、炒丝、

            配料、加香、烘丝、卷制、烘支、包装等工序一应俱全。生产管理从严,上工序半成品非经技
            术师傅检查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凡不符合质量要求者进行返工;发现生产场地丢弃抛撒原材

            料必追查责任,处以罚款。产品,除首创即获好评的“555”(20支包装)、“钻石”(10支包
            装)牌外,尚有“灵峰”“金球”“联珠”等牌号;因“555”牌香烟质优而价格相当,曾一度

            占领毕节市场,远销云南省昭通、四川省叙永等县。该厂只经营3年,由于总经理无暇顾及,宣
            告停业。停业后,所存物资折价转让给经理罗斌侯,罗之子继续生产“555”牌香烟和白包无牌
            号次品。



                                              二 半机械卷烟生产



                 半机械卷烟加工只出现在毕节县,发端是1946年“荣军卷烟厂”(“利群烟厂”前身);
            1948年有“灵峰烟厂”。两厂各有一二台卷烟机、切丝机,设备简陋。“灵峰烟厂”生产“灵

            峰”“翠屏”牌卷烟,经营年余,短暂即逝。“利群烟厂”有十来年历史,其兴衰起伏即是毕
            节地区半机械卷烟历程。

                 沿革 “利群烟厂”属合资私营企业,前身是“荣军卷烟厂”由抗日荣誉军人段兴敬、张
            志云、陆继棠、张成仁、李朝臣、李华生等合伙组成,后有荣军何俊杰、李世科、李西铭、王

            芝兰等相继集资增股,以手工卷烟起步,厂址在中华南路少白楼(人民剧场地址)。开业近一
            年,产销两旺,股东增多,资本扩大,遂于1946年初发展成为半机械卷烟,厂址迁至珠市街黄

            忠庙内,更名荣誉卷烟厂。1948年,毕节城关商人纷纷投股,股东达到80余人,股金8万多元
            (旧币),机构完备,制度健全,1949年冬,毕节县城解放前后只停产3日。但是,多数股东对
            政府政策持怀疑态度,自解放之日起即有退股者,短短1月多时间(至1949年底)股金急剧降为

            4万多元。1950年人民政府新建人民银行,需黄忠庙地址,该厂迁至双井寺三义殿内,更名“利
            群烟厂”。人民政府对该厂持扶持态度,工商部门协助采购烤烟原料,国营贸易公司组织供应

            卷烟盘纸、监制经销所产卷烟产品。是年退股之风仍炽,年底又退股2万多元。退股动摇企业生
            存,加之设备落后,缺乏竞争能力,生产日趋衰退,至1954年第一季度不能继续生产,宣告停
            业。停业后大部分员工由政府安排工作,机器设备先由毕节县商会保管,后由毕节县土产公司

            废品收购经理部收购。
                 生产组织 荣军卷烟厂1947年形成生产规模,有员工80多人,另视生产情况而雇用临时

            工,旺季临时工多达170人左右。厂部有经理、副经理、厂长各1人,常务主任5人,保管、门
            市、事务各1人,除会计室外,均不设办公室,生产、供销、财会、行政等工作由上述人员分工

            负责,无虚职。生产工段按工艺流程设:烟叶房(选叶、抽筋)、烤烟房(烘烤)、机房(切
            丝、卷烟)、烟丝房(炒丝、烘丝、加香料)、装烟房(包装成品)。股东急剧增加的1948
            年,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理、监事主任各1人。1950年,有职员8人,工人97人,在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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