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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法币)。其中:由曾荣生经营的“永森祥”,资金2000元,从业8人。1945年,国民政府财政
部贵州区货物税局毕节分局,对辖区丝烟生产作过调查,共有丝烟店10家。其中:毕节、黔西
县各3家,金沙县2家,织金、大定县各1家。1949~1950年,全区有丝烟作坊16家,其中:毕节
县8家,大定县6家,黔西、纳雍县各1家。
1951年,大定县税务局按照税收管理办法,对该县丝烟作坊生产情况作过登记,1月至2
月,县内徐记“江荣”、孙记“鸿兴”、樊记“大森”、周记“同兴”、张记“大兴”5家烟
庄,以1204公斤烟叶,剔除筋梗,加上菜油、姜黄,捆成25捆,上榨榨紧后,用刨刀刨成丝烟
964公斤(平均每捆刨丝烟38.60公斤),月产丝烟近500公斤。其中经营较好的樊记“大森”、
张记“大兴”烟庄,月产可达150~200公斤,其余不及100公斤。同期,区内丝烟作坊生产情况
大体与大定县相似。1952年以后,卷烟市场日渐扩大,卷烟销量急剧上升,1953年人均购买卷
烟2.74包,是1952年人均0.46包的5.96倍,1959年人均达到8.9包,是1953年的3.25倍。消费者嗜
吸卷烟倾向,加上地、县专卖机构本着以卷烟代替丝烟,促进卷烟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对丝
烟生产不予扶持,致使丝烟作坊逐渐减少,至1963年黔西县纳入公私合营的原“利生”作坊歇
业为止,全区无丝烟生产。
卷烟 卷烟工业始于1941年,时值日寇侵犯广西进逼贵州,外地卷烟运入困难,本地引种
烤烟成功,毕节县刘熙乙举办“新黔卷烟厂”;随后大定县出现“平民卷烟厂”生产卷烟。
1944年,黔西县史良飞兴建“三零烟厂”;金沙县杨少林从思南县带来烟丝卷制“玉竹兰”香
烟。之后,随着抗日荣誉军入教养院内迁和逃难者入境,其中有卷烟技术者与本地工商业户
联合举办卷烟厂,相继出现毕节县“战友”“四喜”“民族”“荣光”等烟厂和“六合卷烟
社”,黔西县“乐陶”“荣利”“荣军第一”“荣军第二”“寄生”“兄弟”等卷烟厂。这些
卷烟厂,除个别独资生产外,多系合股经营。设备均为木质手推式卷烟机具,俗称木推子,规模
大者有木推子二三十架,小者三五架,一般十架左右。日产量一般为五六十条(每条10包,每包
有20支装和10支装两种),最多百余条;产品有“钻石”“555”“灵峰”“金球”“联珠”“战
友”“四喜”“美人蕉”“民族”“黔光”“宝塔”“荣誉”“誉军”“野是”“三零”“合
作”“兄弟”等牌号。这10多家私营手工卷烟企业,除个别经营有方、管理尚可,因而生产时间
较长外,多数只一两年生存期。临近解放,毕节、黔西、大定、纳雍等县出现不少个体卷烟生产
者,凭一两架木推子制作卷烟,产品多系冒充“企鹅”“南洋桥”等牌号,致使卷烟市场混乱。
据毕节专区卷烟会议总结报告记载:毕节解放初期全区约有70余家手工卷烟生产者,经过整顿
至1950年年底尚存11家。1951年起相继停业,至1954年所有私营手工烟作坊(厂)连同黔西县
公安局劳改队卷烟厂全部停业。
毕节县新黔卷烟厂,在区内10多家手工卷烟厂中,稍具企业规模。该厂由当时贵州永岸边
销区官盐委托商运销营业处总管理处总经理刘熙乙创办,刘任烟厂总经理,原骏记烟店店主罗
斌候任经理,合股经营,股东若干人。厂址,初期在毕节城关轿子街肖家祠堂内,逾一年,
生产规模扩大,迁至双井寺三义殿。职员有经理、会计、出纳等,工人由初期20余人发展到60
人,女工居多。主要生产工具为术推子,由初期10架发展到近30架。每架由1人操作,每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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