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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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烤烟 卷烟
设厅发放良种,要求各地推广,毕节、大定、黔西等县还印发《烤烟种植》《烤烟栽培》等资
料。民国37年(1948),贵州省第四区(毕节地区)农场总结了明火与暗火烘烤烟叶的效应情
况,广为散发,但由于群众文化技术素质差,且缺乏具体指导,虽有所行动,但效果不明显。
二 发 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毕节区内虽已种植烤烟,属试种、推广阶段。由于种植分散、耕
作粗放、技术落后,在农业经济中并无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农业
“以粮为纲,多种经营”的方针,在国家扶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综合开发资源,烤烟生
产逐渐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民商品意识增强,生产
热情更高,烤烟生产已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之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
1951年,毕节专员公署为贯彻省人民政府“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富力、改善人民生
活、大力发展烤烟生产”的指导思想,区内确定毕节、大定、黔西、金沙、织金5县为重点发展
地区。经过土地改革,农业互助合作,烤烟生产稳步发展。1956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
领导,对烤烟的扶持资金、供应物资和技术培训都安排得比较落实。是年,烤烟产量达到3428
吨,比1949年增长72.9倍。织金县猫场区加强领导,落实计划,专人管理,总结出“一增”(增
施肥料)、“三好”(苗好、栽好、管好)、“五早”(早准备、早育苗、早移栽、早追肥、
早烘烤)的丰产经验。1957年,全县推广猫场经验,烤烟产量比上年增长50.8%。1958年,毕
节县小坝公社创造平均亩产166.6公斤高产纪录。《关于加强烤烟生产的通知》明确规定:“为
解决生产队因种烤烟影响粮食收入的问题。对收购烤烟实行粮食补贴办法,即每收购50公斤黄
烟补贴粮食25公斤,每收购50公斤青烟补贴粮食15公斤。”1971年、1974年又对收购烤烟作以
质量为中心的奖售政策规定,到1978年,全区烤烟种植面积33.06万亩,总产达3.3359万吨,比
1969年分别增长3.9倍、10倍。总产量占全省4l.1%。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1969年的1.03%增
加到7.38%。毕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5县产量都分别超过2500吨。次年均被列入全国41
个烤烟基地县。
1979~1988年,全区总产71.9445万吨,比改革前29年总产量增加2.03倍。其间也有升有降,
呈马鞍形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广大农村贯彻落实,建立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加上1980年,烤烟改等调价,1981年,国家又提高烤烟价格,是年
全区总产5.2508万吨,比上年增加1.18倍,全国烤烟饱和有余。1982年,国务院国发(1982)
122号文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计划控制种植面积,防止盲目发展”。1983年,国家六
委、部、局《关于严格控制1983年烤烟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对超计划多种烤烟而影响粮食
生产的,一律不减粮食征购任务,不增加调入和统销指标;超计划收购的烤烟税金全部上交中
央财政;烤烟收购中超过国家规定实行加价和价外补贴的要坚决取消;超计划或无计划交售的
烟叶,一律向下浮动20%价格收购;取消粮食奖售,化肥奖售只限黄烟,不奖青烟和等外烟。
是年,全区烤烟总产5.2627万吨,比上年下降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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