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4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P. 364
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一五”普法期间,各级财政共拨出经费138万元,保障普法教育如期完成。
普法教育内容和要求 普法学习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
例》。此外,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律知识,熟悉同本职工作有关的法
律法规。普法根据不同对象,分别使用国家司法部主编的《干部法律常识读本》《职工法律常
识读本》《农民法律常识读本》。普法以上法制课为主,自学与其他形式为辅,结合职工学
校、农民夜校、干部正规教育,轮训班等形式进行,每年不少于60课时;机关干部采取每月1~2
个半天学习或分期分批次学完;农村根据农闲多学农忙少学的原则,结合扫盲进行学习;组织
法律报告会、举办法律常识竞赛、演讲;运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专栏、橱窗等宣传工
具普及法律常识;干部、职工、学生普法工作按部门、系统、行业包干负责,城镇居民普法工
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安排,农民普法由县区乡政府组织安排。
普法程序 1986~1990年普法教育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1984年冬
~1985年。在1984年11月省司法厅,地区司法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大方县试验的同时,全地区
开展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制定5年法制教育规划,二是全地区分别选择26个单位进行普法教育试
点,三是培训普法教育首户3233名,四是为干部职工订购普法读本1.2万册,编印普法辅导教材
9种2万份、普法宣传资料26种1.17万份。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限为1986~1990年。1986年7月
31日~10月,举办地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3个月讲12次,讲完《法律基础理论》《宪法》
和《刑法》。6月~8月中旬,地委举办地直单位县级干部普法学习班3期,每期15天,223名县级
干部参加学习,各县亦分别举办法律讲座,开办培训班,实施对干部的法制教育学习。毕节、
大方县先后有近4万名干部接受教育学习。1986年,黔西县分别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赴黔
西开展讲座,贵州省参事室、省法学会、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的专家学者为县直单位领导讲授
法律知识。县政法、宣传和教育部门抽人深入区乡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讲法律常识课。是年,全
县区镇以上领导干部均学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至1987年底,全地区92%的干部基本完成
“一五”普及法律常识学习任务。各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先后开设法制课,各小学结合思想品
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1988年,全面铺开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普法教育。为村民订购
普法教材45.7万册,编印普法资料118种39.7万份,培训普法骨干18.3万人。农村普法以面授为
主,同时采取法律知识竞赛、测验、考试等方式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至1990年,全地区参加
普法学习440万人,为普法对象的115%,365万人普法学习合格,合格率91.4%。第三阶段为检查
验收阶段。1990年8月13~15日,省司法厅厅长王基伦、副厅长李丽双率省法制宣传教育验收工
作组检查验收毕节地区“一五”普法工作。实地检查大方县城关镇、对江乡,毕节城关镇两个
居委会、地区化肥厂、毕节税务分局听取地区普法领导小组、地区党政军领导关于普法教育工
作汇报。对毕节地区“一五”普法工作作出: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当,效果明显,验
收合格的评定。省验收工作组代表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向毕节地区颁发普法合格证。
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