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8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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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收合格,毕节地区统计普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分别被《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贵州
              统计》《贵州统计信息》《法制生活报》报道,介绍其成绩和经验。1994~1995年,地区统计局

              被评为全国执法先进单位,全省普法先进单位,廖昌昕被评为全国统计执法先进工作者,全省
              统计法制建设先进个人。

                   “二五”普法验收 1995年8月15日,毕节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发《关于开展
              “二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通知》《毕节地区“二五”普法考核验收评分表》;在是年9月17日,

              验收大方县“二五”普法工作,9月25日制发《关于成立毕节地区“二五”普法小组的通知》,
              10月组成验收小组,分赴各县进行检查验收。11月,抽查验收地直单位普法工作。经考核验
              收,全区8县市、250个乡镇、办事处,4682个村(居)委会和地、县市、乡镇机关、学校、街

              道、厂矿企业圆满完成“二五”普法任务。



                             四 1996~2000年普法教育(称“三五”普法)


                   组织领导 1996年10月底,地委、行署行文通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更名为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批转地委宣传部、地区司法局〈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1997年3月11日,调整充实地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

              组成员。此后,地区各直属工作部门、各县(市)也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
              地区建立起普法领导小组1280多个。

                   普法试点 1996~2000年,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纳雍县,地区国土局和地区
              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为依法治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试点。

                   法制宣传 1996~2000年,共办法制宣传专刊1.44万期,开展电视宣传3456次,广播宣传
              4.77万次,出动宣传车4021辆次,悬挂法制宣传标语19.03万条(幅)。1996~1997年,地区文
              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地区博物馆联合举办文物法宣传活动,展出法制图片180余幅,印发宣

              传资料1万余份。1997年,各县市畜牧部门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共出动人员1474人次,办宣
              传栏15个,散发宣传资料1710份,印发动物防疫法6000份,发给4400多个村张贴。是年12月,

              开展公路法宣传。12月1日,毕节公路养护总段和各段处队站悬挂大幅标语120余幅,悬挂大幅
              布标43幅,出动宣传车9辆,到公路沿线进行宣传。毕节电视台和各县市有线电视台播放《公
              路法》宣传录像带。中旬,在毕节市南关桥开展公路法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2万份,

              并在《毕节公路报》全文登载公路法,印制1.5万份,分发到段、处、队、站、道班公路沿线
              乡镇。24日,毕节地市交通局,公路养护总段,地区司法局、地市稽征处,地市运管处等单位

              联合组织宣传队伍,在毕节城区开展公路法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同年,地、县
              市统计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共张贴统计法制宣传标语2100多张,办宣传专栏80余期,悬挂横幅

              26幅,广播电视宣传30余次,印发传单5000张,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培训统计法骨干300余
              人次。1997~2000年,共计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
              罚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煤炭法、公路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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