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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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人民政协
1985~1995、2003~2005年毕节地区人大工委信访统计表
接待来访群众 上级人大交办案件
处理群众来信
年份 其中集体来访 交办 当年办
(件) 总人次
批次 人次 件数 结数
1985 45
1986 180 141 7 6
1987 208 201 3 45 19 15
1988 351 120 4 55 37 25
1989 374 102 5 63 22 17
1990 472 204 4 60 5 4
1991 403 245 3 75 4 4
1992 382 207 8 105 3 3
1993 371 242 8 95 2 2
1994 383 185 6 68 3 2
1995 341 288 10 140 3 1
2003 460 549 24 264
2004
2005 848 1177 101 82
2.指导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直接担负领导和办理全地区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先后领导和办理1987年、1990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
年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1990年开始,县、乡人大普遍实行差额选举;从1993年起,
县、乡换届选举由3年一届改为5年一届。每次县、乡人大换届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都举办
培训班,培训新到人大工作的干部。每期培训班均请熟悉法律的专家和工委领导、处室负责人
讲授宪法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刑法、民法通则等基本法律,讲述人大制度的特点和历
史发展,及履行县人大常委会职权、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知识,1988年,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建立干部培训中心。是年9月1日举办第一期培训班培训学员143名。此后根据需要开班培训。
2011年,出台《中共毕节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工作的意见》。
3.联系人大代表和县(市)人大工作。(1)联系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工作。一是每年由工
委派出工作人员组成秘书组,为参加省人代会的毕节地区代表团服务;二是每次工作委员会会
议都邀请地直单位的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倾
听他们的意见;三是工委领导走访慰问地直单位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听取县、乡
人大代表的反映;四是每次换届选举后,各县市人大及时培训人大代表,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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