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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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1984~2011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毕节地区联络处、工作委员会历任副主任名录表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王作海 副主任 1984.12~1989.2 张明荣 副主任 1997.9~2004.3
程郅平 副主任 1986.3~1991.2 周祖宣 副主任 2003.4~2005.1
盖朝举 副主任 1986.3~1999.5 龙廷华 副主任 2003.4~2005.1
吴纯让 副主任 1989.7~1992.1 龚启镕 副主任 2004.9~2005.11
陈文轩 副主任 1991.2~1999.5 张汉周 副主任 2005.11~2006.10
徐发荣 副主任 1994.4~2001.1 郭正良 副主任 2004.11~
黄 平 副主任 1996.11~1997.9 路 鸿 副主任 2006.3~
乔增南 副主任 1997.9~2007.7 赵英旭 副主任 2007.7~
禄绍康 副主任 1997.9~2004 蒋弟元 副主任 2007.1~2010.9
李静森 副主任 1997.9~2003.4 杨海琰 副主任 2007.7~2011.12
陶正华 副主任 1997.9~2003.7 倪小兵 副主任 2011~
注:陈文轩1994.4~1999.5主持工作
历任秘书长:黄平、姜主华、蒋弟元、姬异丹、王炳荣
1984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议确定地区人大联络处的职责是:调查本地区宪法、法律、
法规实施情况,承办省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联系各县人大工作。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成立
后,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规定,其职责是:1.对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的决议、决定在本地区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提出建议或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提出报告。2.办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交付的法律草案、地方性法
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3.听取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汇
报,提出建议或者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4.督促、检查本地区行政公署、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地区分院(简称一署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向省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接
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听取本地区行政公署及其职能部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省人
民检察院地区分院的工作汇报,提出建议或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6.对本
地区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报告;7.参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行使职权服务;8.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部署和工作需要,召开本地区
人大工作会议,传达有关精神、研究工作,总结交流经验;9.联系本地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时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办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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