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6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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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纪风纪,领发饷械服装及采办一切军用品事项,制发徽章符号,传达命令及其他有关事项和
司令、副司令、秘书、参谋指定的事项。6.军法室设军事法官1人,书记2人。7.另设人事科员1
人,会计1人,电台报务员2人。
民国贵州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历任专员名录
姓 名 任职时间 姓 名 任职时间
莫 雄 24年5月~25年4月 肖树经 34年9月~36年2月
赵 璞 25年4月~26年10月 周希濂 36年2月~37年6月
何朝宗 26年10月~30年2月 刘鹤鸣 37年6月~38年8月
廖兴序 30年2月~34年9月 廖兴序 38年8月~38年11月
注:任职时间民国纪年
第三节 县政府(县公署)
一 沿 革
民国2年(1913),北洋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按照新官制规
定,府、州、厅一律为县,县设县公署,县官称知事。翌年初,大定府、黔西州、平远州、威
宁州、水城厅均改为县,平远州改县后不久更名为织金县。是年,将威宁县属得胜坡巡检司改
称得胜坡分县,设分县公署,隶属威宁县公署。民国7年(1918),将得胜坡分县公署移驻赫
章,改称赫章分县公署,仍隶属威宁县公署。分县受本县知事的监督指挥,有审理寻常案件,
维持地方治安、征解丁粮杂役之权。民国16年(1927)3月,国民政府下令将县公署改名为县政
府,县知事改称县长。民国30年(1941),析置金沙、纳雍2县;31年(1942)析置赫章县。
金沙县原为黔西县属打鼓新场一带,地处黔西、遵义之间,人口繁盛,市场繁荣,交
通较为方便,距县城太远,治理困难。民国7年(1918),当地人士即请另设一县。延至民
国21年(1932)9月,国民政府核准设县方案,时因贵州政局发生变化,未能实施。民国27
年(1938)。贵州省整理各县行政区划委员会拟订方案,维持原设置金沙县案。民国29年
(1940)10月1日,成立金沙县设治筹备处。翌年2月,贵州省政府第715次会议通过,划黔西县
北境设金沙县。同年7月1日,金沙县政府正式成立,设治于打鼓新场。
纳雍县原为大定县辖地大兔场,民国4年(1915)即有就大定县大兔场分设县治之议,因时
局变迁,几经筹划,延至民国21年(1932)9月,国民政府核定设置纳雍县,时值贵州政局变化
未实现。民国27年(1938),贵州省整理各县行政区划委员会拟订方案,主张按原案办理。民
国30年(1941)2月,贵州省政府第715次会议决定派员成立纳雍县设治筹备处。是年7月1日,
纳雍县政府成立,设治于大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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