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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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人口 民族 宗教
县长。11月11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5年1月21日,省人民政府报经
国务院批准,改称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是年6月21日,将威宁彝族回族苗
族自治区改称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建立自治县以来,当地中共组织和各级政府贯
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民族政策,政治上稳定,民族团结,工农业及各方面事业发
展。1992年11月贵州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批准实施《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自治条例》。
民族乡 1956年,毕节专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的规
定》,在辖区内建立起60个民族乡。分别为:毕节县7个,治中彝族乡、野鸡彝族乡、乐都彝族
乡、公子河苗族乡、左泥彝族乡、田坎彝族乡、千溪彝族乡。大定县13个,青山彝族乡、海马
彝族苗族乡、安乐彝族乡、凤山彝族乡、新民彝族乡、白鹤彝族乡、普底彝族苗族乡、吉星彝
族乡、民乐彝族乡、菱角苗族乡、大水彝族乡、天桥彝族乡、平寨彝族乡。黔西县11个,耿底
彝族乡、借魁彝族苗族乡、沙坝彝族苗族乡、治中布依族乡、铁盔苗族乡、安乐彝族苗族乡、
化屋苗族乡、金坡苗族彝族满族乡、石板苗族彝族乡、黄泥苗族彝族乡、化石布依族苗族乡。
金沙县3个,三岔彝族苗族乡、笔架彝族苗族乡、构皮苗族彝族乡。织金县5个,支东苗族乡、
箐脚苗族乡、官寨苗族乡、沙桂布依族乡、三坝苗族乡。纳雍县6个,黄家屯彝族乡、义德彝
族苗族乡、中心苗族乡、箱子苗族乡、坡其彝族苗族乡、奢沟苗族彝族乡。威宁自治县1个,
新发布依族乡。赫章县14个,毛姑彝族苗族乡、结构彝族乡、新发(兴发)彝族乡、野里彝族
苗族回族乡、雉街彝族苗族乡、发达彝族乡、珠市彝族乡、诺素彝族乡、以那彝族乡、葛布彝
族苗族乡、麻腮彝族苗族乡、板底彝族乡、四方彝族苗族乡、中寨彝族乡。1985年,推行人民
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民族乡消失。1984年5月31日,毕节地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民族散居、杂居特点,地、县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按照建立民族乡
条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和新建民族乡167个。其分布为:毕节县14个民族乡,其中烙
烘、左泥、千溪、野鸡、田坎、治中、乐都、柳弯、团结、岩脚为彝族乡;公子河、小唢为苗
族乡。海戛、木来为彝族苗族乡。大方县33个民族乡,其中则鸡、中坝、长春、法沙、安化、
星宿、松鹤、三元、大山为苗族彝族乡;海马、竹园、吉星、鹏程、普底、新开、天桥为彝族
苗族乡;凤山、新民、安乐、化育、白鹤、撮坝、民乐、核桃、中箐、大水、坪寨、戛木为彝
族乡;青山、白岩为彝族仡佬族乡和菱角苗族乡、施梨苗族仡佬族乡、黄泥彝族满族苗族乡。
黔西县28个民族乡,其中黄泥、铁石、协合、长槽、石板、桃井为苗族彝族乡;安乐、杉寨、
柏杨、沙坝、借魁、定新、新阳、桃园、纸厂为彝族苗族乡;小寨、化屋、铁盔为苗族乡;新
田、花溪、耿底、仁和为彝族乡;五里、治中为布依族乡和化石布依族苗族乡、沙井苗族彝族
仡佬族乡、仡仲彝族布依族乡、金坡苗族彝族满族乡。金沙县18个民族乡,其中三岔、环路、
打坝、笔架、契默、马路为彝族苗族乡;青木、高坪、构皮、湖水为苗族彝族乡;木杉、新化
为苗族彝族满族乡及上山苗族乡、大川彝族乡、红梓苗族仡佬族彝族乡、宋坪、大贤为苗族满
族乡、绿竹彝族苗族布依族乡。织金县16个民族乡,其中岩洞口、箐脚、支东、大平、二坡、
官寨、上坪寨、平寨为苗族乡;熊寨、金家坝、讨瓦为苗族彝族乡及务卜苗族彝族布依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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