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7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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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民族宗教         社会卷



                   二、伊斯兰教

                   昌宁县田园镇勐廷、湾甸乡城子、县城等地回民信仰伊斯兰教。其主要活动有礼拜,每天在晨、晌、晡、
               昏、宵 5 个时辰举行。星期五(每星期主麻日)午后所做的礼拜称“主麻”,也称“聚礼”。每年开斋节、
               古尔邦节所做的礼拜称“会礼”。1984 年,勐廷回民从巍山请来“梧梭”,常住清真寺主持教务。2005 年,
               有信教人数 900 余人。

                   三、基督教

                   1979 年,昌宁县勐统公社长山恢复 20 世纪 60 年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被取缔的基督教活动。当时,
               仅有罗阿满、项中俊、吴老四、吴老五等少数教徒和受过基督教影响的老人,仍在崇拜基督教义。2005年,
               昌宁县有基督教徒 22 人。一般星期日在简易教堂祈祷、诵经、唱歌、讲道等,诵基督教主要经典《新
               旧药书》,唱《赞美诗》。

                   四、原始宗教

                   昌宁县彝、傣、布朗、苗族等民族中,都有人信仰原始宗教。彝族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
               崇拜 3 种。自然崇拜主要是对天、地、树、石、水等 13 种自然神崇拜;图腾崇拜多对龙(蛇)图腾崇
               拜,无统一宗教活动;祖先崇拜主要是刻木祭祖崇拜即“丁兰刻木”。傣族原始宗教信仰主要是对“色
               林”崇拜,即每个村寨保留一片树林,任何人不得入内砍伐或放牧,每年大春作物栽插结束后举行祭“色
               林”仪式,旨在祈求平安吉祥。布朗族对原始宗教崇拜反映其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观念,分为自然崇拜、
               图腾崇拜、祖先崇拜 3 种,县境布朗族基本不再举办原始宗教活动。2005 年,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原始
               宗教人数 2 万余人。



                                                 第五节 宗教场所


                   昌宁县宗教活动场所具有一定规模的是佛教和伊斯兰教,基督教仅在勐统镇长山村设有基督教堂。


                   一、佛教场所
                   佛教场所有汉传佛教活动场所和南传上座部佛教活动场所。
                   汉传佛教活动场所 主要有龙潭寺、清灵寺,此外还有田园镇龙泉村圆通寺。龙潭寺位于田园镇
               龙泉村龙潭山麓,始建于明代,包括龙王庙、大慈寺、玉佛殿、地藏菩萨殿等寺庙建筑;清灵寺位于
               昌宁县城西三台地东坡,始建于明代后被毁,1992 年在遗址重建,包括清灵禅殿、玉佛塔、海会塔、
               大雄宝殿等寺庙建筑,占地面积 6.50 亩,建筑面积 787.38 平方米。
                   南传上座部佛教活动场所 分布在柯街、卡斯、湾甸 3 个乡镇傣族聚居区。1982 年,有缅寺 15 座。

               2005 年,有活动场所 17 个,即柯街镇大地村大树、落毕缅寺和芒赖村芒赖缅寺,卡斯镇龙潭村大泺布、
               芒尾缅寺和大水平村九甲缅寺、邑林村泺勺缅寺,湾甸乡上甸村城子、芒岗、帕旭、马棒缅寺和大城
               村小新寨缅寺、小街子村芒帕缅寺、大城村大城缅寺及下甸村旧寨、新城、大树缅寺。

                   二、伊斯兰教场所

                   昌宁县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有 3 处。勐廷清真寺位于田园镇勐廷村,始建于康熙六年(1667 年),
               保山回民起义时期遭兵燹。1949 年由当地回民募捐修复,1982 年重新修葺,2003 年修复朝真殿,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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