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1 - 昌宁县志
P. 531

第二十六章 民族宗教         社会卷


                   丧葬习俗 昌宁县苗族病人弥留之际,向亲友发出通知,去世后由 2 人到寨子各家磕头报丧(罗
               姓苗族要吹牛角号报丧)。亲朋送米、酒、菜、布料等,至亲至戚送猪羊。死者是老妇人有陪嫁牛的,
               必须杀 1 头牛,由后家执刀。死者洗礼后,穿结婚时衣服,遗体横放房屋正中。堂屋中竖一竹竿,顶
               部竹节留枝叶,竹竿半中挂大牛皮鼓。请先生开咽喉,念悼词等。除罗姓(到山上临时制棺安葬)外,
               其他入棺后请寨内击鼓吹笙者昼夜吹打,鼓笙不断。若死者是家庭主要成员,让其手牵麻绳延伸到门外,
               亲友送鸡猪等用麻绳绕一下拴起,杀死祭奠死者和待客。出殡前,棺木在前,牵牛随后在场院内倒转几圈,
               杀牛祭献后出门。出殡时,鼓笙由屋内响出,又于院中吹打许久。灵柩入山时,有“鬼师”在前开路,
               并焚烧死者生前穿过衣物。罗、熊、吴姓横山埋,其他姓氏顺山埋。李姓不砌石,行土葬。其他姓氏砌石,
               女者砌 7 层,男者砌 9 层。埋葬死者时,请巫师举行护送死者亡魂返回“老家”仪式。丧葬视死者年
               龄身份不同简繁有别,有当日入土,有停放数日择吉日安葬。死者出殡后,鼓声、芦笙声同时停止,
               不许任何人敲鼓,直到另有人去世或做“斋”“烧牛纸”时再敲。送葬后,亲朋好友到死者家做伴 13 天。
               13 天后做“小斋”1 次,1 ~ 3 年内做大斋 1 次,超度亡魂。做“斋”和“烧牛纸”仪式跟葬礼一样隆重,
               “斋”事一般 2 ~ 5 天。“斋”事做完后,有些宗派、姓氏还“烧牛纸”。死者安葬、做“斋”“烧
               牛纸”结束后,主家方算为死者尽孝心,死者才能安心“上路”。非正常死亡者一律实行火化,不得
               葬入祖坟地。
                   苗族忌别人称自己“苗子”,忌妇女参加献猎神,忌出猎时遇到蛇或野兔。勐统、更戛一带苗族
               喜爱饲鸟,尤其好捕捉饲养画眉鸟。


                   五、布朗族
                   昌宁县布朗族是“百濮”族群一支,是本土濮人和元朝初期进入滇西一带契丹人后裔融合体,称

               “本人”“蒲满”。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由此前归属佤族确定为布朗族,普查登记人口 33 人。
               布朗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布朗语支,只有少数老年人、施甸婚迁妇女会布朗语,古坟上契丹文无
               人会读。1985 年,布朗族人口 1057 人,占总人口 0.36%。2005 年,布朗族人口 1691 人,占总人口 0.50%,
               主要分布在卡斯镇卡斯村、新谷村、邑林村和更戛乡西米村。
                   居住习俗 昌宁县布朗族主要聚居山区,庭院多为三合院,西面为坐西向东土木平房,北面或南
               面也是干打垒平房(灶房),东面则为坐东向西干栏式楼房(上住人,下关畜禽)。楼上右厢置火塘,
               左厢放置粮食,由管家妇女或未出阁女子住。2005 年,多数居住土木、砖木结构瓦房和砖混结构楼房。
                   饮食习俗 1978 年,布朗族以大米、玉米、荞麦为主粮,大米与玉米面对半蒸煮而吃,高寒村寨
               80% 以上为玉米。2005 年,以大米为主,嗜酸味食物。
                   服饰习俗 昌宁县布朗族男性服饰近仿汉族。女性服饰年轻姑娘色调鲜艳,上衣布料多花、对襟式、
               布纽扣 12 个、衣袖长而窄,靠袖口处镶嵌红、蓝、黄、绿多条宽 1 厘米布条,有花瓣儿,衣裳长而宽;
               下穿红色或绿色毛脚裤,裤脚较大,男女都穿线草鞋;戴包头,头发绕在布外,有色绒线球装饰成串
               各色珠子和 1 条钉有白色小纽花瓣,两鬓插两朵小花。中年妇女服饰以青蓝色为主。妇女包头用两段
               各 9 米左右青布,将里层一端叠成平面梯形图案,高耸于头顶中央,然后在周围缠绕有黄、绿色线交
               织在一起第二层。
                   婚姻习俗 20 世纪 80 年代后,昌宁县布朗族恋爱自由,定情后互赠定情物,父母请媒人带 1 包糖、
               1 瓶酒到女家说亲,同意便收下。其后请先生“合八字”,媒人领男青年带 2 筒米、0.50 千克酒到女
               方家认亲,择婚礼吉日。婚礼前媒人与女方亲属商议“彩礼”事宜,须有 1 套镶有银泡、银纽、银扣
               红嫁衣。迎亲一般在中午,启程时放铁炮 3 响。到男方家时,鸣放铁炮 4 响。长者引新郎新娘进堂屋,
               长辈站两旁,由执事人代新娘各赠长辈 1 双布鞋,然后拜天地、父母,敬酒。入夜,伴郎撒瓜子贺新娘,



                                                                                                     【 473 】
   526   527   528   529   530   531   532   533   534   535   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