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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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林 业 经济卷
国家级松毛虫工程治理项目,采取以生物防治为主,人工、化学防治相结合综合防治措施,至 2002 年
实施工程治理面积 12 万亩,松毛虫害得到有效控制。2001 年起,开展调入县境种苗、包装材料复检
工作。2004 年,县林业局从各林场、林业站抽调技术人员组成普查队,开展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普查
结果显示,县境主要虫害有云南松毛虫、云南松纵坑切梢小蠹、松梢螟、松叶蜂、华山松球蚜、樟蚕、
栗大蚜、白蚁、天牛、栗瘿蜂、栗链蚧 11 种;杂草害有紫茎泽兰、飞机草、三叶鬼针草 3 种。2005 年,
检疫木材 2.34 万立方米、种子 2.60 吨、苗木 352 万株、果品 200 吨。
农村能源建设 1978 年,昌宁县燃料以木材为主,仅有右甸坝、柯街坝、卡斯坝、湾甸坝等少数
地方使用煤,每年都要消耗大量木材。1984 年,昌宁县启动实施节柴改灶工作,至 1988 年主要由县
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后由县林业部门组织实施。1989 年,实行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
期目标责任制,落实改灶节柴措施,重点改造农户厨房大灶,减少森林资源消耗。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
昌宁县开始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1990 年起,实行炉条灶建设补助,农户改建炉条灶每个补助 13 元,
其中砌灶师傅工时补助 10 元。同年,改建炉条灶 2000 个。1991 ~ 1992 年,改灶 23406 个,先后从
施甸县、保山地区林业局聘请砌灶师傅、工程师 7 人次,到昌宁举办培训班 10 期,培训学员 366 人次。
1992 年后,改建炉条灶每个补助 18 元,其中建灶补助 5 元、火门补助 3 元、砌灶师傅工时补助 10 元。
1993 年,昌宁县启动实施沼气池建设试验、宣传、推广工作。当年建成沼气池 7 口。1993 ~ 1995 年
改建炉条灶 50155 个,此后改建炉条灶在县域普遍推广,成为农户自觉行动。1993 ~ 1997 年,累计
建成沼气池 65 口。1997 年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农户逐年增多,旅社宾馆也改装太阳能热水器。
1998 年后,昌宁县加大沼气池建设推广工作力度,由县林业局能源站负责采购灶具配件、建筑模板,
培训技术人员、确定建设标准等工作,农户备砂子等材料,聘请施工队伍统一施工,验收合格后交付
农户使用。同年,建成沼气池 486 口。1999 年,国家给予沼气池建设补助政策,每口补助 100 元,建
成沼气池 810 口。其后,补助标准为每口 200 元。2000 ~ 2002 年,建成沼气池 2848 口。2003 ~ 2004 年,
建成沼气池 1030 口,补助标准为每口 300 元。2005 年,建成沼气池 436 口,补助标准为每口 500 元。
县城周边、乡镇集镇周围各单位、城镇居民普遍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山区一部分群众也带头推广
使用太阳能热水器。1993 ~ 2005 年,昌宁县累计建成沼气池 5675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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