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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第七章 水 利
昌宁县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工作,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建成
一大批水利工程,水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至 2005 年,建成水库 23
座,其中中型水库 1 座、小(一)型水库 5 座、小(二)型水库 17 座,水利化程度 23.59%;渔业产
量 2440 吨,其中养殖捕捞 2360 吨、天然捕捞 80 吨;发电量 7119 万千瓦时,供电量 19346.21 万千瓦时。
昌宁县累计有中型水库 2 座,小(一)型水库 14 座,小(二)型水库 48 座,流量 0.10 立方米 / 秒以
上渠道 1242 条,人畜饮水工程 449 件,小水窖 11482 口,小水池 1038 口,累计解决 19.58 万人、9.70
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第一节 水利管理机构
1978 年 8 月,昌宁县水利局从农林局析出设置,下设鱼苗站、河西水库管理所。1982 年 2 月,
从县工业交通局划入电力管理职能,更名为昌宁县水利电力局,负责管理水利、电力、水产事业。内
设办公室、电力股、水利股、会计股和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下辖电厂、鱼苗站、河西水库管理所。
1984 年 5 月,设立水产技术推广站,同时承担水产工作站职责,核定人员编制 4 名。鱼苗站更名为鱼
种站,核定人员编制 8 名。10 月,电厂更名为昌宁县电力公司。1985 年,水利系统有干部职工 234 人。
1986 年,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有技术人员 13 人。1987 年 10 月,设立 14 个区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
核定人员编制 50 名。1990 年,设立渔政管理站,与水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实行 3 块牌子一支队伍
管理模式。1992 年 3 月,增设防洪办公室。1995 年 11 月,在机构改革中,县水利电力局内设办公室、
组织人事劳动监察科、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科、防汛抗旱办公室,人员编制 15 名。下辖电力公司、水电
勘测设计施工队、水产技术推广站、河西水库管理所、鱼种站。1996 年 10 月,县电力公司划归保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 3 月,设立明山水库管理所,核定人员编制 33 名。4 月,增设水土保持办
公室。6 月,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人事权下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2000 年 8 月,设立水政监察大队。
2002 年 6 月,县水利电力局更名为昌宁县水务局,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更名为水利站。9 月,原
水利电力局承担在宜林地区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职能划归县林业局,水产品养殖、
推广、建设、培训工作职能划归县农业局;原县经贸委承担地下水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原县城市建设
环境保护委员会承担城市供水、城市防洪、城市水环境治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职能划
入县水务局。同月,县水务局内设办公室、水利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科、计划财务科、规划基建科)、
电力科、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人员编制 27 名,其中行政编制 13 名、行使行政职能的
事业编制 11 名、工勤编制 3 名。同年,昌宁县自来水厂划归县水务局管理。2003 年 5 月,鱼种站、
水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管理站划归县农业局。2005 年 6 月,县水务局更名为昌宁县水利局,
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与 2002 年保持不变。下辖勘测设计施工队、河西水库管理所、明山水库管理所,
核定事业编制 108 名。昌宁县自来水厂改制为昌宁金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属县水利局行业归口管理
私营企业。年末,县水利局实有干部职工 85 人,其中公务员 23 人、机关工勤人员 3 人、专业技术人
员 24 人、事业工人 3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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