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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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组织和个人报请曲靖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牵头单位:组织
部、市考核办、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十)严格督查惩戒问责
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和
市直责任部门,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市委、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
任务和行业扶贫任务的,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委领导约谈。对脱贫攻坚认
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不能按时限完成贫困乡、贫困村
脱贫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就地免职。乡镇(街道)
对村实行同样的督查问责办法,对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市级挂包单位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责任领导通报批评,市委领导约谈、责令整改,
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直接免职。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切实负责抓好脱贫
攻坚、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对不能按期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提
拔和重用,并进行问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视情节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责(牵头单位:
市纪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各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十一)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双推进”机制,扎实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
作。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发挥好工会、共
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
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贫困村同城镇居委会、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
共建模式。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
点(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十二)加强扶贫队伍建设
加强与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要求相适应的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各级扶贫机构设
置及职能,市扶贫机构单列,列入政府工作部门独立设置,充实配强与脱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领导
职数和人员编制,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设立扶贫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建立重大涉贫事件的
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加强贫困地区扶贫干部思
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统筹协调和综合能力水平(牵头单位:编办、
组织部、人社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十三)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凝聚全市全社会扶贫开发强大合力。强化舆
论引导,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宣传全市脱贫攻坚的显著成效、各地精准
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提炼升华精准扶贫的实践成果,讲好扶贫开发的宣威故事,传
播脱贫攻坚的正能量(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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