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1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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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救灾款物和重建资金监管审计


              出使用上不偏、不离,全县47家县直单位(其中
              县直单位23家,乡镇14家),截至2014年9月20

              日,县乡支出合计14412.32805万元,其中县直单
              位12163.85305万元,乡镇2248.4750万元。



                  三、救灾物资跟踪审计
                  地震发生以来,会泽县按照《云南鲁甸
              “8·03”地震应急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云南

              鲁甸“8·03”地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办法》
              及《云南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资金使
              用监督管理的通知》、省审计厅《云南鲁甸

              “8·03”地震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工作方
              案》和市审计局《会泽县“8·03”地震抗震救
              灾款物跟踪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县审计局制定
                                                               者海镇地震物资发放公示(者海党政办 提供)
              了《“8·03”地震会泽县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
              计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审计局局长任组长,17名审计人员组成的跟踪审计组,自8月4日开始对县级
              有关部门会泽“8·03”地震抗震救灾款物接收、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并于10月

              13日起,对县直26个单位部门7个乡镇34村的抗震救灾款物进行了阶段性审计。
                  会泽县审计局先后组织13名审计人员,分别对26个县直单位和7个受灾乡镇的制度建立情况、资金
              物资收入情况及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抽查,所抽查的单位占管理使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单位

              的100%,占14个受灾乡镇的50%,对纸厂、迤车、大桥、马路、古城社区、宝云街道、金钟街道4个
              乡镇,1个社区、2个街道15264人受灾群众的紧急救助资金、过渡安置生活补助资金和大米、帐篷、棉
              被、食用油等重要救灾物资进行了入户调查,占发放41653人的36.65%。通过对全县26个部门,7个乡

              (镇、街道)社区,抗震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抽查发现,全县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能够按相
              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管理基本有效。对救灾资金受捐有待规范、部分救
              灾物资管理使用不能体现及时有效、部分灾民生活补助费发放群众意见大,难于完全体现救灾、部

              分救灾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县审计局都及时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6份,对存在问题进行及
              时纠正,限期整改。
                  抽查审计结果表明:会泽县在救灾过程中,执行上级救灾管理相关制度,根据救灾工作管理需要,

              制定了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制度,设专门的工作组负责资金核算、物资发放登记,各单位资金管理专
              户、专账、专人负责,核对及时,各项救灾管理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实行救灾工作,资金物资管理使用

              督查制度,严格控制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范围,未发现截留、转移、挪用等现象,充分保护了捐
              赠人、受赠人和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救灾款物规范、安全、及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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