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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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灾后重建
标准,结合鲁甸地震灾区贫困程度深、抗震设防要求高的实际,合理确定投资标准。
2.工程投资。
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 6 大工程 109 个建设项目,总投资 274.6 亿元。其中,居民住房建设
工程 57.4042 亿元,占 20.90%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程 48.6529 亿元,占 17.72%;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 84.3151 亿元,占 30.70%;特色产业工程 23.8286 亿元,占 8.68%;灾害防治工程 41.0556 亿元,
占 14.95%;生态建设工程 19.3435 亿元,占 7.04%。
3.资金筹措。
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 274.6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180 亿元(包括中央
财政恢复重建包干资金 135 亿元,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40 亿元,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
外国政府贷款 5 亿元),占 65.55%;争取国家部委资金20 亿元,占 7.28%;省财政专项资金 10 亿
元,占 3.64%;省级部门预算内整合资金 20.3526 亿元,占 7.41%;市县财政专项资金 4.623 亿元,占
1.68%;自筹资金 10.2309 亿元,占 3.73%;银行贷款 19.3936 亿元,占 7.06%;社会捐赠 10 亿元,占
3.64%。中央财政已安排应急资金 52 亿元,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居民住房重建和维修加固增加任务,其
余用于调减省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级部门预算内整合资金。
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 274.6 亿元。其中,鲁甸县 116.0049 亿元,占 42.25%;巧家县
70.4628 亿元,占 25.66% ;昭阳区 13.6755 亿元,占 4.98%;永善县 3.5767 亿元,占 1.30% ;昭通市
直 4.7691 亿元,占 1.74%;会泽县 43.111 亿元,占 15.70% ;跨县区 23 亿元,占 8.38%。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180 亿元。其中,鲁甸县 75.5023 亿元,占 41.95%;巧家县 43.82 亿元,占
24.34%;昭阳区 8.4228 亿元 ,占 4.68%;永善县 1.6162 亿元,占 0.90%;昭通市直 1.1587 亿元 ,占
0.64%;会泽县 26.48 亿元,占 14.71%;跨县区 23 亿元, 占12.78%。
4.资金分解落实任务方案。
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需要争取国家部委资金和省直部门安排资金 40.3526 亿元。省直有关
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和项目资金任务分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和省级资金落实到位。昭
通市、曲靖市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多渠道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为资金争取奠定好基础、创造好条件。
(四)保障措施
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一要加强组织
领导;二要强化政策支持;三要加强项目管理;四要加强要素保障;五要加强监督检查。
三、曲靖市决策部署
2014年11月5日,曲靖市人民政府成立曲靖市“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
设4个工作组和会泽县指挥部,进一步明确各组职能职责,加强对“8·03”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
作的组织领导。
2015年1月19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鲁甸6.5级地震会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明确
会泽“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要求、阶段目标任务、投资及资金来源、工作机构和职责、保
障措施。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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