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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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抗震救灾志
工作,县住建局质监站抽出6人常驻纸厂乡、迤车镇负责安全质量监管,对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施
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人公示牌,实行工程建设质量“挂牌”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
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均实行招投标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必备的人力物力,为灾后重建项目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服务。
3.建立公示制度。在每一个项目实施现场显要位置制作公示牌,对项目实施范围、投资来源、
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及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人员、联系电话,施工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单位监
管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项目实际投资额、核定工程量、取得效益及运行管护等
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运行透明。
4.建立监理制度。聘请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师入驻现场,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从业务主
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选派专人,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测,确保工程量核定真实准
确和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推进;监理人员每天真实准确记录监理日志等台账,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
《监理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停工限改,直到整改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
5.建立项目建设合同制度。签订建设合同,合同各方依照约定内容承担自身责任,履行自身义
务,行驶自身权利,形成项目建设自监自管责任体系;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各方廉政责任和义务,确
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零发生。
6.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对项目建设实行法人主体管理,由法人主体对项目施工、资源配
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等负责。招标单位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实地查看,通过现
场查看、深入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恢复重建
1.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会商、问题清单和限时办结、周报告、旬报告、现场巡查督查等制度,
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2.指挥部各工作组根据责任分工,及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
人,做到职责、任务、完成时限“三明确”。
3.制作《“8·03”地震资金拨付情况表》在各村固定位置上墙公示,及时掌握恢复重建进度,
抓住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实施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
4.通过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等形式,逐一研究学校、交通、水利等项目在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
问题,突破重点,各个击破,保证恢复重建项目整体推进。
(四)严查实管,做到阳光廉洁重建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有据可办。
2.严格实行“专人、专户、专账”核算管理,严禁截留、挪用重建项目资金,认真做好跟踪问
效工作。
3.建立“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审批制度,对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使用中
央包干资金实行计划审批,加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管,确保恢复重建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4.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严格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
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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