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0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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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3”抗震救灾志









                                           第二章 重建规划





                    地震发生后,会泽县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前期工
                作会议精神,按照民生优先、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的原则,启动灾

                后恢复重建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偕同鲁甸县、曲靖市发改部门与省发改委汇报衔接,实
                事求是、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对规划项目进行适度优化调整,按程序完成项目汇总上报审批工作,及
                时按批复后的规划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第一节 规划编制





                     “8·03”鲁甸6.5级地震发生后,2014年8月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8·03”地震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在抗震救灾同时,会泽启动灾后恢复重建的
                规划编制工作,曲靖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8·03”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7日在
                会泽县召集市、县有关部门召开“8·03”地震会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会议,安排

                部署会泽灾区抗震救灾和规划编制工作。8月13日形成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前期项目表上报市发改委。
                市、县两级发改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到鲁甸县与省发改委相关领导直接汇报衔接,积极完成项目汇总
                上报。

                    2014年8月29日,向省发改委提交规划前期研究成果。规划前期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后,2014年9
                月,县发改局抽调2名人员驻扎北京,会同省、市发改委有关人员全力参与、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国
                家总体规划,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给予支持,通过协调衔接,修改完善后的《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总体规划》经国务院讨论通过。
                    2014年10月8日起,市、县发改部门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省发改委进行对接,按照省发改委
                的相关要求,经过多次认真修改后,省级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在国家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

                县发改局同步开展县级规划的相关工作,草拟《会泽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
                案(送审稿)》,通过反复修改完善后经县政府批复。在编制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各部门通

                过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核实,按照民生优先、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
                点,在保证实施方案资金总量及六大工程资金总量及结构不变的原则下,会泽县拟对实施方案进行适
                当优化调整,县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各有关部门反复梳理,县发改局及时汇总。
                    2014年12月底,县政府上报“8·03”地震会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部分项目适当调整的

                请示后, 曲靖市“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规划建设组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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