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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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抗震救灾志
2015年5月18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送《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8·03”地震会泽
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部分项目适当调整的请示》,按照“保障民生、突出重点、兼顾长
远”的原则,在保证六大工程每个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采取取消或新
增项目、调增或调减项目投资、调整建设内容或建设地点等方式对原实施方案部分项目进行适当优
化调整。
2015年8月1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8·03”地震会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部分
项目适当调整的请示》获省政府领导批准,按调整后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015年9月28日,市指挥部下发《关于会泽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房建设风貌及环境整
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民房建设风貌及环境整治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
2015年10月,根据安排会泽县包干用于灾区恢复重建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
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情况,经会泽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按
照优先保障民生、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的原则,从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的《会泽县“8·03”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中选择199个项目(含民房建设2项)进行建设, 由于资金限
制对少数项目的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进行了调整,制定了会泽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包干资金
项目(含中央专项、省财政专项、社会捐赠资金)启动建设,同时梳理了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资金项
目、其他资金项目,编制了中期评估报告。
2015年10月25日,中期评估报告经省政府批复。
2017年4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优化调整
的批复》。同意会泽灾区规划项目投资285282.58万元,均为重建期内实施项目。
第二节 专项规划
一、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2014年9月开始,“8·03”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从应急救援期转向恢复重建期。会泽县国土资源局
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包保单位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规划工作。
通过调查摸底和反复论证核查,拟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8·03”地震会泽县灾区恢复重建地质灾害
工程治理74个,避让搬迁项目29个,搬迁1004户。项目预算总投资40235万元,其中治理项目34435万
元,搬迁项目50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及其他费用780万元。通过避让搬迁项目和治理项目
的实施,可有效保护3733户17597人,财产26277万元的安全。
2014年12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印发《云南省鲁甸6.5级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
划(2015~2017年)》,会泽县共规划搬迁项目29个,搬迁1004户,工程治理项目74个,项目预
算总投资38365万元,其中搬迁资金5020万元,工程治理资金31965万元,防治体系建设及其他费用
1380万元。
受震后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到位资金不足、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难度大以及《专项规划》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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