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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831.4万多元,其中645.7万元用于购买救灾粮,41.9万元补助灾民建房,17.1万元用于抢救搬迁
款,54.8万元为无息有偿“双扶”款。1987年,纳雍县部分地方遭受严重灾害。5月21日,行署
专员办公会议决定由民政、粮食、财政、烟草、农牧渔业、林业、卫生、审计等局抽人组织工
作队,协助纳雍县抓生产自救,安排群众生活。地区财政局暂垫10万元由工作队带到纳雍县救
灾。6月2日,行署专员办公会研究大方县1~5月灾情,决定分配大方县救灾化肥60吨。
1988年起,地区及各县民政部门按照第九次全国、全省民政会议关于救灾救济改革的精神,
从区内灾害多、贫困面大的实际出发,以救灾救济为重点,探索农村社会保障措施:1.狠抓群
众生活落实,从每年11月份起,着手考虑第二年春荒期间群众生活安排,每年3~8月,民政部
门均抽出250~300人次深入到重灾区和边远贫困乡、镇、村组,调查核实灾情,及时下拨救济
粮、款、物,协助基层干部安排好群众生活。截至1993年底、全地区共安排4592.1万元自然灾害
救济费购买救济粮6.6万吨,救济53万多户次636.1万多人次,发放救济棉被3500多床、救济衣服
6.25万多套以及一大批捐赠物资,搬迁灾民、1.16万多户5.22万多人,重建因灾倒塌民房2.64万
多间,集中连片建房点35个。2.改1988年前单纯靠国家无偿救济的做法,采用无偿救济与有偿
救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救灾。1989~1993年,全地区累计发放有偿救助粮9250吨,借助7.4万多
户次33万多人次。采取民主评议、张榜公布、两榜定案、挂牌救济的办法落实救济对象,确定
无偿救济对象和有偿借助对象,克服平均分配、乱挪乱用的问题。1988年前,每年发放的救济
粮都在1.8万吨以上。1989年后,每年为1.33万吨。比原来少发5000吨。3.建立救灾扶贫基金。
1989年,地区及各县先后建立救灾扶贫基金管理所,一是从省每年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费中提
取10%作为基金;二是每年都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坚持回收过去的“双扶”周转金转为
救灾基金。到1993年底,全地区救灾救济基金共894.65万元,其中地级基金372.4万元,县级基
金522.25万元。各级通过有偿借助的办法,扶持民政对象中的特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运
输、服务项目。到1993年,5年累计扶持贫困户发展基金580万元,共扶持贫困户3.9万多户19.6
万多人,其中脱贫3.4万多户15.3万多人。1993年4月下旬~5月上旬,各县遭受严重的冰雹、大
风、暴雨袭击。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地区财政拨出救灾专款100
万元,帮助灾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5月5日,省政府决定,由省民政厅、财政
厅增拨给毕节地区自然灾害救济费70万元。1994年3月12日,地区民政局、财政局根据省民政
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县的灾情、群众生活困难程度,将省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费230万
元、各县应承担救济粮差价补贴款33万元,共计263万元,组织购买救济粮,发放到灾区救济对
象手中。是年5月7日,地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将省民政厅、财政厅分配给毕节地区自
然灾害救济款280万元,加上地区上年结余部分,共计362万元下拨各县救灾救济;10月28日,
地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通知,下拨救灾费250万元到各县;11月25日,省财政厅、民政厅下达
毕节地区1994年度救济粮差价补贴预算指标596.7万元,其中省财政补贴179万元,地县财政承
担417.7万元。地区行署确定,地县分别承担总额的35%。是年,全地区共下拨救济款875万元,
购买救济粮6905吨,加上上年结转的2711吨,全年共安排救济粮9616吨,救济27.34万户114.94
万人次,并帮助883户灾民搬迁和维修住房1766间。1995年,全地区共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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