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毕节地区通志(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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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 人力资源管理与民政
门在毕节市区设立安全咨询点,接受咨询;发放安全资料近万份。是月13日,行署与各县市、
地直有关部门签订《199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997年
5月12~18日,全国开展以“加强管理,保障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毕节地区在5月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地县安委会分别与地县经委、劳动、公安、消防、交
警、交通、供电、煤炭、城建部门配合,采取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的形式,开展
安全宣传;企业内部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赛和消防演习,开展标准化班组、标准化
岗位、标准化工作场所活动。1998年,全国开展以“落实责任,保障安全”为主题安全生产活
动。毕节地区及各县市拨专款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企业、乡镇、矿山、公路交通沿线进行宣传和
检查,设立安全宣传咨询点进行安全咨询。烟草、供电、邮电、化肥系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交通部门增设公路交通安全标志牌50余块,渡口管理牌20余块。1999年5月
9~15日,全国开展以“安全、生命、稳定、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周活动。行署发文要求围
绕主题与抓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开展安全月活动。各县市在采取广播、电视、张贴宣传画
和标语、安全咨询、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同时,表彰先进企业和部门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惩戒
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2000年后,随着劳动局职能变动,不再对安全生产活动具体安排部署和
实施。
伤亡事故处理 1952年,毕节专区执行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工业交通及建筑企业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办法》,按规定每月后10日填写《职工伤亡月报表》若干份,分送劳动行政
机关等部门,死1人或重伤2人以上者,应用电话或电报快速办法报告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及企业
主管机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将发生事故地点、时间、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
数及事故原因以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当地劳动机关(或人民政府、下同)及企业主
管机关;发生事故24小时内会同劳动行政机关、工会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对伤亡事
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迟报,除责成补充报告外,并按伤亡事故报告办法予以批评、警告直至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55年4月18日,省人委拟发《关于贯彻执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办法的通
知》。1956年2月21日,毕节专署制订《临时补充办法》,于当月24~26日召开劳动保护工作
会议,讨论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报告规程规定。1958年底,贵州省人民委员
会制发《关于小型厂矿伤亡事故报告暂行规定》。1959年1月6日,专署制发《关于作好工伤事
故统计报告的通知》规定:各县和中央、省、专级厂矿企业按季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季后次
月10日前报送省劳动局和专署劳动科。是年8月29日晚11时15分左右,水城钢铁厂简易铁路工
程指挥部工棚倒塌,死14人,重伤16人,轻伤65人。经调查,指挥部只图快省、忽视安全,指
挥部党总支副书记受刑事处分,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钢铁厂党委向专署作书面检查。
1960年,毕节专区执行国家劳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试
行新的伤亡事故报告的通知》,报告伤亡事故,必须报清伤亡事故时间,死亡、重伤、轻伤人
数,伤亡者姓名,事故类别,事故时间,简要经过必须在10日内报送省。并按月填写《职工伤
亡月报表》,1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报国家劳动部。是年,统计全专区伤亡事故,死亡74人,
重伤173人,轻伤1137人。196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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