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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会向省议会提出的《整顿全黔教育案》意见,各县虽设地方教育经费局,学款由经费局统管,
但经费多被挪作军费,造成学校经费支绌。政府核拨经费较好的大定县,时有小学校19所,教
职员68人,县政府仅核拨6690元,平均每校352元,每个教职员年均工资20元左右。不少小学只
有从田租所得或由政府出面组织募捐弥补缺额。民国24年(1935),清理和整顿教育经费,建
立一些规章制度,教育经费的收支略有好转。民国28年(1939),规定实行统收统支,省政府
并作硬性规定,县教育经费占县预算的40%,其中用于国民教育的经费占教育经费的40%。实行
统收统支办法后,筹款渐趋统一,主要由学款产息收入、屠宰税附加、斗息、牲牙捐、碾捐、
秤捐、省款补助7项收入中解决。民国30年(1941),省政府确定将各县田赋留县六成作教育经
费,各县教育经费较前有所增加。民国32年统计全区教育经费447.81万元,最多的织金县64.41
万元,最少的纳雍县24.97万元。民国35年(1946),教育经费锐减,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教
职工难以维持生计,不得不采取筹集尊师米等办法维持,不少学校被迫停办或合并,到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各类学校几乎全部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经费主要来源国家财政拨款。1950~1952年,教育经费由
地方附加粮内开支,不足款项动支部分公学田租,教师工资以大米支付,一般每人每月大米
150斤。1953年后,改由国家拨款,其来源是国家拨给的预算资金,教育事业费另有学生缴
的学杂费,学校列收的勤工俭学费。1953~1957,全专区教育经费由64.5万元增至242万元。
1958~1960年,教育发展过快,经费支出增加,1960年拨出经费514.3万元,超过当年国民经
济负担能力。1961年起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整顿、精减学校,增办一批民办
公助学校以缓解学校不足的矛盾。1962年教育经费调为327万元。1963年后,教育经费逐渐
增加。1966年教育经费为590.1万元,比1962年增54%。1968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教育
经费有所下降,为554.9万元,1970年后回升到624.5万元。1976年后,教育经费逐年增加,
1976~1988年,教育经费由1281.5万元增至6956.2万元,增5.43倍。但教育经费的增长却跟不
上事业发展的需要,生均公用经费一度呈下降趋势。
1985~1992年毕节地区教育经费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份 教育事业费 占财政支出 其中公用经费 年份 教育事业费 占财政支出 其中公用经费
1985 4479 20.85 20 1989 6773 13.49 19.3
1986 5267 20.18 26 1990 8594 16.49 22.2
1987 5748 17.76 28.72 1991 8741 16.57 20.5
1988 6956 16.51 26 1992 10465 17.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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