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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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教育 科学研究
第二节 幼儿教育
发展概况 民国前,幼儿教育靠父母或请家庭私塾先生执教来实现。民国5年(1916)威宁
县城区两级小学设幼稚班1班。民国10年(1921),黔西县女子国民学校附设幼稚班1班。民国
13年(1924)、民国15年(1926),黔西县新场镇致用小学、第一两级女子学校各附设幼稚班1
班。民国25年(1936)、民国35年(1946),岩孔小学和城区一小各附设幼稚班1班。民国27年
(1938)秋,毕节县第一女子小学附设幼稚班1班,幼儿30人左右。课程有识字、识数、游戏、
听音乐、讲故事。民国28年(1939)停办。民国31年(1942)复办,至民国35年(1946)再次
停办。民国31年(1942),大定城区女子小学附设幼稚班1班,幼儿20多人,实行全日制教学,
课程有看图识字、识数、卫生常识。经费部分由县教育经费开支,部分由保育费补充,同年则
停办。民国37年(1948),毕节师范学校附小附设幼儿园1所,入园幼儿近100人,分小、中、
大3班。以上幼稚园(班),存在时间短,最长的5年,最短的半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夕仅存毕节师范附小幼儿园1处。
1952年国家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暂行规程》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确定改幼稚园为
幼儿园。是年,毕节专署和毕节军分区在毕节城内古道路合办全专区第一所托儿所,建筑860平
方米,教职工14人。招收地专机关县以上、军分区营以上干部子女20余人。工作以保育为主,
对大班幼儿进行简单口语训练。1954年后,仅收地专机关干部子女。1953年,毕节县教师联
合会在今城关四小内创办1所幼儿园,有保育员3人,在园幼儿45人,1957年停办。1956年,毕
节、大方、黔西县,各新办一所幼儿园,3所幼儿园共有教职工16名,有在园幼儿315人,分年
龄开设大、中、小班。至此,全专区幼儿园发展到8所,入园幼儿536人。1957年,威宁县教育
系统在城关一小创办幼儿园1所,入园幼儿69人,教养员2人,次年,在园幼儿增至105人。是年
底,全专区有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601人。1958年,人民公社办幼儿园,据次年底统计,全专
区共办幼儿园6684所,在园儿童约10万人;公社以上小学几乎都办有学前班,多数不具备办园
条件,大都创办不久即停办。至1965年,全区仅存12所幼儿园,且多为地县机关幼儿园。1978
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地区幼儿教育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10月省托幼工作
会议后,地区召开相应会议,会后地县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进全地区幼教事业的恢复和发
展。1980~1988年,毕节地区行署以行署机关幼儿园作示范,先后共拨款86万元,修建毕节城
东南部幼儿托教点,改造古道路园舍,购置钢琴、电子琴,手提和脚踏风琴等教学用具,以现
代水平完善教学设施。至1984年入园儿童14班515人,保教人员64人,保教质量逐步提高。1998
年达22班,入园幼儿1000人,教职工95人。2007年达31个班,入园幼儿1500人,教职工106人。
在城市幼儿教育的示范带动下,全地区农村幼儿教育快速发展。1979年,全地区农村入园幼儿
3670人,1984年增至1.52万人。1982~1988年,全地区兴办中心幼儿园25所,其中农村中心幼儿
园20所。中心幼儿园在各级政府扶持下,逐步成为农村示范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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