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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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康熙二十三年(1684),改府为州,府学改为州学。康熙五年(1666),由贵州粮驿道徐洪业

              捐谷1000石,建平远府学于城北.游尔嘉为府学教授,训士子勤,用诸生缺课费开垦荒田,其
              收入作奖励,士林感其惠。康熙二十三年(1684),改府为州,府学改为州学。是年,威宁设
              府,将乌撒卫学改为府学。康熙二十六年(1687)白光衢为教授,后管遴继任教授之职,二教

              授皆以善教而闻名于黔中,有威宁二贤师之称。雍正七年(1729),改威宁府为威宁州,府学

              改为州学。乾隆四年(1739年),进士邓国藩出任威宁学正,邓为官廉洁,教授严谨,修复学
              宫,清理学田,并将其学田收入供岁修及诸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深受生员爱戴。是年,大定
              设府,次年在城南创办府学。康熙二十六年,改大定府为大定州,改府学为州学。雍正七年,

              复改州为府,仍为府学。康熙二十六年(1687),撤毕节、赤水卫,设毕节县,原卫儒学改为

              县学。康熙二十九年,毕节知县方瑞合将县学迁至长庆山正中,其地为原明卫指挥李灿斗、千
              户胡大椿故宅。方瑞合先捐银200两以作倡率,士民争捐钱粮兴建。瑞合率学官及士子讲阳明之
              学,勉励学士读书,提出“读《小学》以端其本,读《大学衍义》以扩其识,而阳明本心,良

              知之学可由兹以阐大”。

                   4.武学。崇祯十年(1637),立武学,武科与府、州、县学相同。清代,武学生员取入数额
              与文生相同,但武学生员只有岁试学额,而无科试学额。自是,毕节文风盛传。
                   5.生员学额。明洪武二年(1369),朝廷规定生员数额:府学40人,州县各递减10人,至清

              生员学额曾几经变更。生员分禀膳生员、增广生员、附学生员,未入学者称童生。童生经提学

              官考试准入学的叫生员。初入学者称附学生员,而禀膳生员和增广生员,需经岁科两试等级高
              者补充。廪膳生员每人每月给廪膳米6斗,至清每人每月给廪饩银4两,补助生活之需。清乾隆
              四十一年(1776),大定府及其所属厅、州、县的生员数额,有廪膳生员150人,增广生员150

              人,岁科两试取入附学生员,文生170人,武生85人。

                   6.学官。明洪武二年(1369),规定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1人。府、
              州、县学均设训导,其中府4人、州3人、县2人。教授、学正、教谕和训导既是儒学教师,又是
              学官,除教学外还主管其府、州、县的学务。清顺治至康熙期间,毕节卫学任过教授的6人,赤

              水卫学任过教授的5人,乌撒卫学任过教授的4人。大定府、州学先后任过教授、学正、训导的

              50人。平远府、州先后任过教授、学正、训导的54人。黔西府、州任过教授、学正、训导的55
              人。威宁府、州任过教授、学正、训导的54人。毕节县学任过教谕、训导(含卫学训导)的60
              人。明代规定教授为从九品,清代规定教授为正七品,与知县相同,学正教谕为正八品,训导

              为从八品。

                   书院 明代,毕节青螺书院,系万历十八年(1590)兵备道陈性学将青螺山文庙改建而
              成。清初,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到雍正十一年(1733),要求各省设立书院,书院由官府控
              制,经费由官府拨给。清代,大定府所辖地共建书院1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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