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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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教育 科学研究
第一章 教 育
毕节地区自古重视教育。在古代,教育以家长对子女的言传身教为主,行业师傅带徒为
辅。虽在春秋战国至汉代,以彝族语言文字为媒体的教学机构在今赫章县辅处乡境内创建招生
授课,但还不是民众教育主体方式。到元、明、清时代,随着军屯、民屯和流官、商队的进
入,以汉语言文字为媒体的官学、书院、义学和私塾逐渐兴盛起来,一批批毕节的英杰才俊通
过科举考试走向仕途。清末民国,一批批有识之士,从毕节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探索救亡图
存、振兴中华的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毕节地区实行不分民族、不分年龄的全覆盖教
育,从学前教育到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在职教育、特殊教育、到老年
教育,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节 官学 书院 义学 私塾
官学 1.宣慰司儒学。元代,今毕节地区境分属顺元路和乌撒路,顺元路有儒学。《大定
府志》记载:“元制路有儒学,儒学有教授、学正、学录、直学,各司其职。生徒以十五为
率,其甚也或至数十。”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建贵州宣慰司学于今贵阳市城东北隅。
据吏部尚书王直《学记》载:“盖洪武二十六年也,学在贵州城之东北隅,有明伦之堂,堂
前辟四斋,以为肄业之所。”后历任地方官和学官又多次扩建。使之成为明代地方官学中
规模大设备好的学校。《大定府志》载:贵州宣慰司学,无分水西安氏水东宋氏之民皆可入
学。洪武三十年(1397),在今毕节、赫章、威宁一带建立永宁宣抚司(时属四川省)九姓长
官司学。
2.卫儒学。明正统三年(1438),时任毕节卫指挥唐谏自请于朝,献宅建学,朝廷应允,遂
建毕节卫儒学于城东。遴选孙隐、吴济等人为师,毕节文风自此兴起。正统五年(1440),
建赤水卫儒学,请文品兼优并懂夷语的李源为训导官。正统八年(1443),在今威宁城东
南建乌撒卫儒学。上述毕节、赤水、乌撒卫儒学,至清康熙年间,撤卫建制,先后改为府、
州、县学。
3.府州县学。黔西府(州)学。康熙五年(1666),首任黔西知府王命来建府学于东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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