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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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审计监督
第一节 审计机构及审计管理
一 审计机构
1950年1月,毕节专区财经委员会成立,明确2名专职财政监督员,直至1966年。1966年5月
“文化大革命”开始,财政监察人员被调走,机构撤销,财政监督工作中断。1979年,恢复财
政审计监察制度,在地区财政局配备财政监察专员负责财政审计监察工作。
1983年9月,成立毕节地区审计局,内设秘书科、业务科,编制14人。12月,织金县、毕节
县相继成立审计局。1984年1月,大方、黔西、金沙、纳雍、威宁、赫章县先后成立审计局。
是年,全地区8个县级审计局人员编制共75人。1985年,地区审计局内设秘书科、企业基建审
计科和财政金融审计科。1996年,设办公室、综合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
计科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是年,各县市审计局亦设立相应股室。2001年,地区审计局内设
办公室、财政农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和固定资产投资审
计科。2003年10月,增设法制科。2011年,全地区共有审计人员184人,其中地区审计局32人,
8县市、管委会154人。至是年,在全地区审计人员中,评聘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38人,初
级职称24人。毕节地区审计局历任正副局长:刘锡荣、唐心逸、刘晓益、朱平、孙国辉、宋进
修、余洪信、陈兴华、肖应刚、李明祥、项学新、陈志勇、龚霏。
二 审计管理
审计机关的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毕节地区审计局
对毕节地区行署和贵州省审计厅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贵州省审计厅领导为主。各县市
审计机关,分别在县市长和地区审计局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审计机关的
领导人员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地、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
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审计机关的任务 对财政计划、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
项目、金融保险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国家资金或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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