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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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位和其他单位劳动情况。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998年开始进行劳动统计季度抽样调查试点
工作,并逐步进行了在季度统计中用抽样调查取代全面统计的改革与实践。2000年以后,劳资
统计均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并下发的《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此制度调查表式主要有四部
分组成,分别是综合年报表式、综合定期报表表式、基层年报表式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主要
内容是反映单位从业人员数及劳动报酬方面的情况,调查目的是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有关政
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提供基础数据。2005年9月国家统计局召开的全国
劳动统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快全国关于劳动统计制度的改革步伐,努力扩大劳动工资统
计代表面,由传统的只统计非私营单位逐步扩大到私营单位以至个体户,以取得能够代表全社
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数据。2007年全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进入全面试点阶段,国家统计局下发
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此项调查试点,为下一步正式开展探
索和积累经验。2009年国家统计局正式建立《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制度》,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
署,认真组织开展了私营单位的工资调查,完成了劳动统计的扩面任务,跨出了劳动工资统计
扩面改革的重要一步。该调查以基本单位名录为抽样框,以市、州为总体,分行业门类进行抽
样,抽样比约为10%。对从业人员规模在100人以上的单位采取全面调查,规模在20-99人的采取
抽样调查,19人以下的采用有关数据进行推算,推算出总体数据。2011年劳动工资统计进一步
改革,与工作专业一并纳入“企业一套表”试点。但由于当年处于试运行阶段,劳资统计仍以
按传统渠道报送资料为准,实际上是实行双轨制。
4.文化统计。1953年,毕节专区建立文化统计制度,由文化部门承办,执行国家文化部布
置的定期报表和年报,直到1965年。1966年~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文化统计工作中
断。1978~1980年,全地区实施文化统计综合半年(年)报,统报文化事业机构数、人数综合
年报、艺术表演及收支情况综合半年(年)报、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综合年报、公共图书
馆综合年报、公共图书馆名录年报。1981年增报综合年报(含各种费用支出指标)、文化事业
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文化部门剧场、影剧院演出及收支情况、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年
报。1985年,增报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综合年报、博物馆基本情况综合年报、文物商店基本
情况综合年报、文化局机关文物事业经费支出基本情况综合年报、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
位维修情况综合年报。1984~1990年,执行国家文化部文化机构数、人数综合年报、公共图书
馆、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数人数综合年报、科学研究、教育事业其他文化事业机构数人数综合年
报、民族自治地方主要文化事业机构数人数综合年报、文化部门固定及合同制职工构成情况综
合年报、文化、文物事业经费支出、固定资产及第三产业增加值综合年报、文化基本建设情况
综合年报、文化事业基本建设情况综合年报、文物事业基本建设情况综合年报、文化部门艺术
表演团体演出及收支情况综合年报、文化部门剧场、影剧院演出及收支情况综合年报、公共图
书馆基本情况综合年报、公共图书馆藏书分类及图书流通基本情况年报、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站)基本情况综合年报、文化部门教育机构基本情况综合年报、其他文化事业机构基本情况
等综合年报、文化厅(局)机关文化事业编制及经费支出情况、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基本情况综
合年报、图书馆基本情况综合年报、文物商店基本情况综合年报、文化(文物)厅(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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