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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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计处理。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建议有关机关给予处理、处罚,或作出移送处理书,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审
计处理的种类有: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限期退还被
侵占的国家财产;责令冲转或者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依法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审计处罚的种类
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5.审计终结。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一般应于90日内执行完毕。审计机关应了解审计
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第二节 财政金融审计
一 财政审计
1983~2010年,毕节地区财政审计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财政决算
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二是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全地区审计机
关共完成财政决算审计项目382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329项,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8.92
亿元,应上缴财政19.21亿元,已上缴财政19.18亿元。
财政决算审计 1984年,地区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试审毕节县5个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审,查
出部分国营企业欠交税利43.3万元,违规多退库18.06万元,预算支出增长幅度较大,比上年增
42.5%,超越生产发展速度。纳雍县审计局试审县财政局1983年财政决算,对其两年滚存结余
过多的现象提出建议,引起县领导的重视。1985年,全地区完成财政审计3个,查出违纪金额
41.43万元,其中漏缴税款20.72万元,滥发奖金1.59万元,其他违纪19.12万元;应上缴财政21.72
万元,已上缴19.72万元。1986年,完成财税部门审计8个,查出违纪金额118.12万元,其中虚列
隐瞒销售收入11.99万元,偷漏或随意减免税收2.79万元,截留国家收入35.08万元,化预算内为
预算外4.29万元,滥发奖金0.55万元,其他违纪63.42万元;应上缴财政38.25万元,已上缴25.3
万元。1988年,完成财税审计26个,查出违纪金额1247.79万元,其中偷漏税收5.35万元,截留
国家收入17.79万元,化预算内为预算外41.98万元,越权减免税收随意退库11.21万元,骗取财
政拨款和补贴23.5万元,挪用专项资金1.96万元,其他违纪11.46万元;应上缴财政12.03万元,
已缴6.7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13.7万元;增加预算外资金1.45万元,追还专项资金45.92万元。
1989年,重点检查2个县1988年的财政决算和38个区乡的财政、税务。查出违纪金额712万元,
其中偷漏税收286万元,截留国家收入5万元,化预算内为预算外5万元,越权减免税收随意退
库27万元,骗取财政拨款和补贴23.5万元,挪用专项资金22万元,乱开增收节支口子1万元,其
中违纪366万元;应上缴财政291万元已全上缴。1990年,重点审计2个县级财政、23个区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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