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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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篇 商业 贸易 金融业
属回收公司。至1987年,回收废金属3175吨,总值25万元。废金属回收计划由地区计委编制下
达,实行废金属回收上交与钢材分配计划挂钩:分配1吨钢材指标必须回收1吨废钢(对事业单
位的废钢回收减半)。凡超计划上交回钢材的,每超5吨奖售1吨计划钢材;完不成计划则相应
扣减钢材分配计划指标。1984年,贵州省停止下达废有色金属上交计划。1986年,国家停止下
达废钢铁上交计划。1987年,取消废钢铁上交指令计划,由金属回收企业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
废金属回收业务。1982年,省规定报废汽车一律由省物资局金属回收公司指定的收购点按规定
收购。当时尚无金属回收企业,老旧汽车报废后由地区物资局接收。收购价格按废钢铁价格计
算,扣除杂费和解体费后支付交车单位。1984年,地区金属回收公司成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由该公司经营。1996年出现一些非法回收做废汽车的站点。2000年,整顿社会经济秩序,取缔
毕节市9个非法回收站点。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恢复正常。
统计管理 毕节地区物资局建立之初未设置专门统计机构和专职统计人员。1963年设专人
负责物资统计工作,各县物资局也照设专人。1964年,金属物资系统有统计人员26名,其中专
职4名,1989年配置微机,实现全省物资系统联网,以微机编报统计报表。1991年起又以手工汇
总,邮递报送。专署物资局负责物资统计工作时,兼负责系统内外物资统计业务,1967年纳入
统计的物资品种有:建材10个,金属材料50个,化工产品52个,机电设备33个。到90年代,纳
入统计的物资有:1.金属材料类:重轨、轻轨、小型型钢、中型型钢、大型型钢、线材、中厚钢
板、薄板、优质型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其他钢材、生铁、铜、铝、铅、锌、锡及钢材、
铝材。2.建筑材料类:水泥、平板玻璃。3.机电类:汽车、工业锅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电
磁线、布电线、交流电动机、工业轴承、电焊条。4.化工类:硫酸、浓硝酸、烧碱、纯碱、轮
胎、橡胶、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树脂、聚苯乙烯。5.火工类:炸药、雷管、导火绳。
6.废旧物资类:废钢铁。物资统计工作在加强经营管理中起过一定作用。随着物资企业陷入困
境,到90年代中期,物资统计工作处于涣散状态。
财务管理 物资系统自建立起后,财务会计依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使用复式记账方
法,定期编制财会报表,对流动资金,固定资金、专用资金、商品流通费用以及利润、税金实
行有效管理。1.流动资金管理。1965年前,由省银行与省物资局联合核定信贷指标,逐级下达;
信贷指标不足或有余,由银行统一调整。1965年终止垂直管理体制,改由当地政府领导与管
理,由地方政府提供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1983年7月,国务院决定
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银行单线供应。毕节地区物资企业对物资购进事先通过预测、计算,按
照物资流转计划向规定银行编报申请贷款计划。随着市场调节范围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把
握很困难。90年代初承包期间,盲目扩大赊销,大量贷款不能回笼;挪用流动资金投资工业生
产,造成重大损失;不注重市场调查,大量进货,造成物资积压和降价损失。1993年后连年亏
损。1995年,仅地直物资企业,1300余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300余万元的自有流动资金损失殆
尽。2.固定资金管理。1979年,全地区物资系统固定资产总值为157.6万元,1987年增至417.8万
元,2000年达1998万元。管理固定资金,除按规定的折旧率按季或按月提取折旧费,计算固定
资产净值,对新增或减少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外,定期清点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对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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