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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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篇 商业 贸易 金融业
资局改变物资供应办法,对基础材料和紧缺物资仍实行计划管理、分配,对中间产品及供求基
本平衡或供过于求的产品层层放开控制。1982年,全地区物资系统购进计划外钢材8508吨,水
泥8899吨。1984年地区物资局制定《关于简政放权,搞活经济的办法》,从计划业务、财务物
价、人事劳动管理几个方面向下属公司放权,各专业公司有权制定经营决策,扩大经营范围,
增加服务项目:在不改变所有制形式,不改变隶属关系,不改变财政体制的前提下,有权参与
或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经营;未纳入分配计划的物资由专业公司安排处理;物资流通的
组织工作及购、销、存定额的制定自行安排。是年,地区物资局提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放
开手脚、走向市场的工作意见,物资企业的经营模式从计划分配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地区化
工公司与地直几个单位签订长期承包供货合同,还与地、县商业、供销、农机等部门建立供应
关系,与省内外8个地区16个单位沟通业务往来,当年向川、滇两省销售化工产品达130.54万
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37%。金沙县物资局建立物资销售网点9个,销售额达30万元,占该县当
年物资销售总额的16%。地区机电公司购进、销售各种汽车44辆。经营额146.2万元,占该公司
销售额的27%;购、销摩托车103辆,销售额128万元,占销售总额的2.4%。1987年,开始实行
物资供应价格“双轨制”,计划分配物资按平价计,计划外部分按议价计。1988年,国家对生
产资料实行最高销售限价,企业经营一度感到困扰。有些签订的合同须修订后才能执行或终止
执行。企业为方便经营,采取代购代销方式,或直接以用户名义向生产企业购进,收取小额手
续费。1988年9月推行石家庄物资工作改革经验,对计划内、外的物资实行统一销售价格。议价
高于平价部分按分配指标返还给用物单位,称为同一购价,价差返还。毕节地区按这办法实行
的物资有钢材、生铁、水泥、铜、铝、锌、铜材、铝材、烧碱、纯碱9种。由于价差返还的时间
长,占压资金,影响生产成本核算。12月,地区物资局报经行署批准,从1989年1月1日起价格
单轨制暂停执行,恢复价格双轨制。随着计划分配物资渐少,平价与议价的悬殊渐小,计划分
配物资的价格优势已不复存在。从90年代开始,物资企业完全走向市场。
承包经营责任 1987年,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地区物资系统推行承包经营责
任制。地区物资局代表行署,与地直物资企业签订第一轮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期1987年1月1
日~1989年12月31日。其基本原则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歉收自补。各企业每
年上缴利润70万元,其中建材金属公司31万元、化工公司6万元、机电公司8万元、金属回收公
司13万元、物资贸易中心12万元。3年不变。3年间,地区物资企业销售总额2.21亿元,比承包
前的3年增7857万元;实现利润666.2万元,增200万元;上缴国家利税642.8万元,增462.8万元;
费用比前3年下降2.8%;资金周转快4.2天;职工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1.7%;企业自有流动资金
增6.2%;固定资产每年平均增7.25%。承包期满后,上缴利润基数不变延长至1990年。1991年3
月,地直物资企业又进行第二轮承包经营。承包上缴财政的利润基数比第一轮承包增10%。由于
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物资经营单位的出现,多渠道经营的市场的形成,一些物资企业的职工亦留
职停薪经营生产资料,物资流通企业失去独家经营的固有资源优势和价格优势。有的物资企业
出资金与个体经营者联营,有的用流动资金投资办厂,有的盲目跨行业经营,造成资金损失。
地区化工公司购进广东电白复合肥全是假货,直接损失80万元。联营、办厂既无效益,投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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