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P. 16
方米。至1949年,城内建筑6.09万平方米。
赫章县城 民国7年(1918)设置威宁县赫章分县公署。治所得胜坡,后迁赫章。国31年
(1942),置赫章县,治所驻赫章城关。是时,赫章县城只有一条街,由丁字口分段,西段至
老车站为上街;东段至大石桥为下街,街面为川滇公路过境路段,砂石路面,长1.5千米宽5.5
米。沿街房屋均木结构瓦房或草房。另有3条路:一条起丁字口至大操场,长约150余米,宽5米
多;过大操场至中学,长约470米,宽4米左右,泥土路面;一条从县府门口,在上街北侧并与
上街平行,西至上街邮电局,宽3.5米;一条从下街中段,北绕县府后至大操场,长320米,宽
3.5米,泥土路面。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城乡建设
1953年后,社会日趋安定,经济建设恢复,城镇建设起步。是时,针对党政机关、学校、
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破烂、拥挤、不足的情况进行改造、修建和扩充。50年代,全
地区共建各类1~3层砖木结构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职工宿舍49.64万平方米。
各县城大力整顿市容市貌,改直、拓宽、填平主要街道,建成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疏通排水沟
渠。城内河道改直拓宽、疏浚,加固河堤,防洪抗灾。1956~1978年间,大力发展水电、火电
建设,8个县城用上电灯,结束煤油、蜡烛照明历史。1985年,毕节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完成,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993年,其余7县城的总体规划编制先后完成并按程序报批实施。1998
年,县城规划区面积117.9平方千米,建城区49.22平方千米。与50年代相比,城市面积扩大4
倍。地区行署和各县市政府决定城市建设按照:改造旧房、建设新城的规划进行。80%以上的
旧房、街巷、道路被拆除重建。每个县城均建成2~4个新的街区和开发小区,2~4条宽20~40
米的大街,扩大新的城市框架和路网。街面道路有双向4车道、6车道、绿化隔离带、快车道、
慢车道、人行道。人行道下设管线沟、排污沟、上盖活动板块。部分8~20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大楼,错落有序地排列在大街两旁。垂直升降电梯、扶手电梯,进入部分商厦、宾馆、医院、
办公大楼、居民楼,各类街灯照亮街区。2011年4月,《毕节—大方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年〉》获省政府批准实施。至2011年底,全地区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006年的52.33平方千米 增至
111.2平方千米 。
毕节地区各县市城镇建设规划统计表
单位:平方千米
县市名 规划区面积 建成区面积 县市名 规划区面积 建成区面积
毕节 30 11 纳雍 12.5 4.5
大方 17 8.78 威宁 15.6 4.34
黔西 12.5 4.8 赫章 12 5.2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