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3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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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篇 交通 邮电
(1943)3月,川滇东路工务局改隶交通部公路总局。民国33年(1944)2月,川滇东路再次调
整机构,设秘书、人事、总工程师、桥渡工程师室,总务、工程、监理、会计、材料科及电台3
个、机车厂、路警四中队,昆明和泸县办事处、3个工程处、2个桥工总队。下辖10个分段、3个
桥渡工段、长舵江渡口管理所和6个养路费征收站,赤杉段再次裁减工人,道(飞)班不变,每
个道班定额11人。民国34年(1945)2月,川滇东路工务局与川滇东路运输局合并,组成川滇东
管理局,更隶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后,川滇
东路管理局改隶于交通部公路总局。民国35年(1946)3月,交通部公路总局在昆明成立第四区
公路工程管理局,接并川滇东路管理局,重建机构,管养川滇东路。赤杉段工程处由第四区公
路工程管理局接管改组,另设管养赤杉段机构。
3.毕节工务总段。民国35年(1946)春,交通部公路总局第四区公路工程管理局改组赤杉
段工程处,筹建毕节、威宁工务总段。毕节工务总段管养川滇东路161千米路段,威宁工务总
段管养198千米路段。3月1日,毕节工务总段成立。民国36年(1947)初,第四区公路工程管理
局调整机构,3月停止筹建威宁工务总段,由毕节工务总段统摄川滇东路赤杉段管养事权,下
辖赫章、威宁工务段及赤水河渡口管理所。11月,增设直属毕节工务段。毕节段管养赤水河至
周驿131千米,赫章段管养周驿至威宁121千米,威宁段管养威宁至杉木箐107千米。民国37年
(1948),划毕节、威宁管理站隶毕节工务总段。民国38年,工务总段共有员工370人,其中段
部16人,赤水河渡口管理所48人,2管理站10人,毕节工务段101人,赫章工务段98人,威宁工
务段97人。
4.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毕节专员公署建设科先后接收第四区公
路工程管理局毕节工务总段及所属毕节、赫章、威宁工务段,赤水河渡口管理所和省公路局管
辖的清毕公路黔西工务段。1950年4月,撤销工务总段,充实基层,其余机构不变。是年11月前
恢复养路,并参与民工抢修遭受破坏之路桥工程,维护公路交通。1951年,省交通厅收回统管
国、省道,黔西段改称大定段,增设鸭池河渡口管理所。1952年,工务段更名为公路养护段,
大定段复称黔西段。是年毕节段道班8个,员工105人;黔西段道班8个,员工104人;赫章段7
个道班,员工96人;威宁段8个道班,员工112人。1954年,撤销赫章段,其养路业务归并毕节
段。1958年2月,省调整专区养路机构,毕节公路养护段更名为贵州省交通厅毕节专区公路中心
养护段,隶属专署交通科(局)领导,统管全专区干线公路养护业务。黔西、威宁养护段改为
县养护段,增设织金县养护段和大方、金沙、纳雍、赫章县养路工区,统隶中心段,管养各县
公路。道养里程从1953年的692千米,增至1046千米。1959年,再度调整公路养护机构,赫章、
纳雍工区并入毕节中心段,大方、金沙工区并入黔西段。1960年,中心段相继组建工程队和机
车组。1962年7月,中心段改为毕节公路养护总段,复归省管。复建大方、毕节、纳雍、赫章
养护段,金沙仍为养护工区,改黔西、威宁县段为养护段,统归总段领导。中心段工程队、机
车组合并为独立核算单位,称毕节公路养护总段工程队。全总段共有职工1206人,其中管理人
员113人。1965年,撤销大方、赫章养护段,分别并入黔西段、毕节段。1966年,联结省际和周
边专县主要公路实现专业养护。是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省将公路养护机构下放地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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