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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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政  法




                           五 2001~2005年普法教育(称“四五”普法)



                 组织领导 2001年4月,全国人大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共中

            央、国务院批转《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8
            月初,省下发《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中

            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省工作
            的五年规划〉的通知》,毕节地区召开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毕节地区
            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五年规划》;9月,地委、行署批转实施规划。各县市和地直部门亦制定

            “四五”普法工作规划或方案。9月26日,召开全地区总结表彰“三五”普法暨“四五”普法动
            员大会。此后,各县市相继召开“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四五”普

            法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启动。2001~2005年间,中共毕节地委两度充实调整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从2003年起,依法治区、治县、市办公室全部转为常设机构。是年底,全地
            区各乡镇司法助理员全部收编由县市司法局主管、乡镇协管,确保司法助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投入本职工作,有效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乡镇的断层问题。同时,中共毕节地委、
            毕节地区行署决定,全地区以总人口计算,按人均0.1元,核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

            2001~2005年,全地区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604.5万元,其中地区150万元。地区和各县(市)法
            治办配备法制宣传车;微机、照相机、摄像机。“四五”普法之初,各县市按地区要求,切实

            抓好两个乡镇、两个执法机构、一个司法机关、一所学校、一条街道、一个企业的普法教育和
            依法治理试点。2002年,全地区建示范点48个。2003年,共在45个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创建;按

            30%的比例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2001~2005年,全地区共抓各类普法和依法治理示范点
            34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1732个。
                 法制宣传教育 1.领导干部及职工法制教育。①领导干部法制教育。2002年,地委组织部、

            地委宣传部、地区司法局联合制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是年底,在黔
            西县召开全地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全地区各领导机关各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

            法全面展开。地委及各县委党校将学习法律知识列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2004年,地委党校
            举办培训班40期1655人。地直机关工委和地委讲师团联合举办地直科级干部学习宪法培训班。
            中共毕节地委邀请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来毕节开办干部讲座。2004年办讲座7次,各级领导干

            部4140人次听讲。黔西县和赫章县分别邀请省地专家讲授行政法、行政许可法。②职工法制教
            育。2000年,全地区组织7.69万余名职工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89%,及格

            率100%。2003年9月,地区人事局组织1.63万名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商系统常年坚
            持组织职工参加“一月一法一讲座”的学法用法活动。金沙县检察院轮流安排业务科室主讲法

            律知识开展一周一案例的讨论学习。地区人事局每年定期邀请行政领导和司法工作者讲授法律
            知识。税务系统坚持学习考核制度,考核获优等者,给予奖励,获高等者,给予批评教育。纳
            雍县1名职工学习被考核获优,给奖金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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