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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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1982~2011年毕节地区行署秘书长名录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李登峰 秘书长 1982.2~1983.12 龙厚华 秘书长 1999~2003
管绍周 秘书长 1984.1~1986.3 胡显谋 秘书长 2003~2009
黄克全 秘书长 1986.3~1988.5 王开俊 秘书长 2009~2011
刘光禹 秘书长 1988.5~1991.9 杨新江 秘书长 2011~
张志侠 秘书长 1991.9~1999
历任地区行署副秘书长:黄维俊、黄泽汇、陈远谋、唐宗举、郭慧轩、黄克全、龙晨美、
胡学林、金国藩、聂宗筠、孔庆凯、龙厚华、阮仕君、姬异丹、吴学杰、陈旭、刘兴科、戴淑
金、袁锋、章少明(挂职)、叶真文、袁华、周明磊、李兵书(挂职)、胡海、欧阳晓燕、胡
育青(挂职)、罗光前、胡元航、胡海、李涌、赵国义、安荣亚、何旭、陈章全(挂职)、罗
凌(挂职)、缪建明(挂职)、郭凯、冯兴忠、胡大贵、王兴明、周宏(挂职)、彭剑君(挂
职)、马涛(挂职)、赵均壮(挂职)、徐云龙、黄采军、杨新江、傅立勇、吴参化、骆丽
红、杨军。
第二节 职责及工作制度
1982年4月,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制订《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几项工作制度》,明确毕节地区行
政公署是贵州省政府派驻毕节的工作机构,在省政府和中共毕节地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
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决议、命令和规定的行政措施;2.改变或撤销
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命令、指示;3.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和奖惩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4.执行经济计划、预算,管理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和民政、公安工作;5.保
护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持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
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宣传贯彻党的
宗教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事业。其具体职能是:1.代省政府管辖各
县市。中央和省的方针政策,由地区行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贯彻执行措施,向所辖各
县进行部署;省政府的工作布置,通过地区行署向所辖各县市具体安排;地区行署根据本地区
实际,制订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重大战略措施,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行署工作机
构设置与省政府工作部门基本对应,各工作机构除向行署负责外,还向省政府的工作部门对口
负责,向各县对口单位部署、检查工作。2.地区行署在中共毕节地委领导下工作。一是行署专
员在党内是中共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是中共毕节地委委员,地委会议讨论的决议
和重大决策,由行署专员分头贯彻执行。二是地委定期召开地委、行署联席会议或联合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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