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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第二十二章 科 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昌宁县高度重视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造。逐
            步建立起以财政拨款为引导、直属单位和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
            投入体系。科技管理、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实施、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科普宣传、技术培训等
            稳步发展。科技队伍不断壮大,学历、专业、职称结构逐步改善,科技人才素质明显提高。2005 年,
            科学技术成为县域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快速发展“助推器”,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综合贡献
            率为 42%。



                                              第一节 科技机构



                 一、科技机构队伍

                 昌宁县科学技术局 1978 年,昌宁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实有工作人员 3 人。1980 年 12 月,设立
            昌宁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与县科委合署办公。1983 年 12 月,防震工作职能划入县科委。1985 年 4 月,
            县科协单独设置。1989 年 9 月,地震办公室单独设置。1995 年 2 月,县科协与县科委合署办公。7 月,
            县科委内设办公室、科技管理科、科协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辖科技开发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核定人员编制 18 名,其中行政编制 11 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2 名、事业编制 5 名。2002 年 6 月,
            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昌宁县科学技术局。9 月,加挂昌宁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县科学技术局(县
            科协)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技管理科,辖科技开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 14 名,其中行政编
            制 4 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5 名、工勤编制 2 名、事业编制 3 名。2005 年 9 月,县科学技术局(县
            科协)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技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科普科,辖科技开发中心,实有干
            部职工 17 人。
                 昌宁县地震局 1978 年,昌宁县人防战备地震办公室有专门从事地震工作人员 1 人。1983 年
            12 月,县人防战备地震办公室撤销,地震办公室并入县科委。1989 年 9 月,设立昌宁县人民政府地
            震办公室,属县人民政府正科级机构,有干部职工 3 人。1992 年 7 月,县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更名
            为昌宁县人民政府地震局。2002 年 6 月,县人民政府地震局更名为昌宁县地震局。11 月,核定人员
            编制 5 名,其中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2 名、事业编制 2 名、工勤编制 1 名。2005 年,县地震局
            实有干部职工 5 人。
                 昌宁县气象局 1978 年,昌宁县气象站属县革委会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有干部职工 4 人。1980
            年 3 月,县气象站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业务以省气象局管理为主、行政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
            导体制。1981 年 3 月,调整 14 个公社气象哨,保留勐统气象哨,新建湾岗、耈街气象哨,低热、温
            凉地区气象哨分别由湾甸农场气象哨、县气象站取代。1990 年 6 月,县气象站更名为昌宁县气象局。
            1991 年 5 月,增设避雷检测分中心。1996 年,增设雷电灾害防护服务部,2003 年更名为气象服务中心。

            2005 年,县气象局内设办公室、气象台、测报科、气象服务中心(避雷装置检测分中心)、人工影响
            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有干部职工 13 人,其中国家编制 8 人、地方编制
            2 人、科技服务职工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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