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1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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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治卷
发明专利 5 项。1978 ~ 2005 年,昌宁县获云南省人民政府科技成果奖 17 项。
七、政府年度十件实事
2003 年,县人民政府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年度办好 10 件实事,至 2005 年重点办好 30
件实事。
2003 年 10 件实事 一是投资 400 万元,实施好 7 个重点扶持村和 8 个安居温饱村建设项目;二
是投资 90 万元,建设更戛乡、鸡飞乡集镇文明路各两千米,建设鸡飞乡澡塘村大平地桥;三是筹资
900 万元,排除中小学危房 1.50 万平方米;四是筹资 340 万元,建沼气池 2000 口;五是继续实施“2131”
电影放映工程,县财政补助资金 6.50 万元,在农村免费放映 792 场;六是县财政补助 20 万元,在 20
个自然村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七是筹资 100.25 万元,在 26 个山区和特少民族村民小组实
施人畜饮水项目及水浇地工程;八是筹资 119 万元,完成两个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两个乡镇卫生院
设备更新、3 个村卫生室房屋建设;九是筹资 30 万元,实施 7 个村民小组通电工程;十是在学校、医院、
交通运输、电信、公安等行业和单位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落实重大价格调整听证制。
2004 年 10 件实事 一是筹资 800 万元,建沼气池 3000 口;二是筹资 600 万元,排除中小学危房
1 万平方米;三是筹资 450 万元,实施 6 个安居温饱村、7 个重点扶持村项目,改造茅草房、杈杈房
700 户;四是筹资 400 万元,解决贫困山区 1.65 万人饮水困难;五是筹资 120 万元,改造地方公路养
护道班 3 个,改善 30 名道班工人生活条件;六是实现城镇人口新增就业和再就业 540 人;七是筹资 310
万元,将符合条件的 4000 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八是筹资 100 万元,建设生态公益林 1 万亩;九是
筹资 100 万元,在县城建公厕 3 个;十是筹资 50 万元,实施 1 个乡镇卫生院、两个村卫生室房屋建设。
2005 年 10 件实事 一是实施重点扶持村项目 10 个,改造特困户茅草房、杈杈房 800 户;二是完
成中小学危房改造 1 万平方米,实施两个特少民族村中小学生“三免费”教育,改造乡镇卫生院两个,
建设村卫生室 3 个;三是开发就业岗位 1000 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 800 人;有序组织农村劳
务输出 1500 人以上;四是将符合条件的 4000 城镇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五是
解决两个乡镇 3500 人饮水困难;六是建沼气池 1970 口、小水窖 2000 口,改灶 1970 户;七是在 60 个
贫困村、6 个非贫困民族村免费放映电影 792 场;八是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 35 座、“乡乡通”
调频广播台 5 座,解决 2.50 万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问题;九是建设湾甸客运站和翁堵道班;十是实
施县城南门河治理,恢复重建受灾民房 341 户 2046 间。
第四节 综合政务
一、综合政务和联络机构
1978 ~ 2005 年,昌宁县综合政务和联络机构主要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978 年,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合设。1980 年 9 月,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单独设置。1995 年 2 月,县对台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划归县委统战部,县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1988 年 12 月设立,为县人民政府乡科级常设机构)并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增设农村工作科(对外挂昌宁县扶贫办公室牌子)、旅游科(对外挂昌宁县旅游局牌子),县人
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9 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旅
游科与其合署)、法制科(复议办公室与其合署)、农村工作科、保卫科、信访科(与县委办信访科
合署)、体改办、车班,人员编制 50 名,其中行政编制 40 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10 名。200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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