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3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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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治卷
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县人民政府每年承诺的“10 件民心工程”,组织到乡镇、
单位督查 15 次,撰写督查报告 20 余篇。同时,围绕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领
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05 年,组织和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个私经济发展、国企改革、旅游开发、
城镇建设、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等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0 余篇。
五、法制复议
1995 年,县人民政府法制科(复议办)设立后,持续监督、指导好依法行政工作。2000 年后,健
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执法质量、行政工作效率,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审验和换发执法证件工作。2005 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制科和复议办审查规范性文件 16 件、起草 5 件,收到各类申请 8 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3 件;
举办法制培训班 2 期,培训人员 16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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