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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职工 148 人,属四等集体企业。2002 年 5 月,改制为昌宁右甸丰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二级施
            工企业。2005 年,资质等级为房建总承包贰级,有职工 1279 人,有机械设备 597 台。建筑产值 5204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3125 万元,机械设备净值 1073.50 万元。
                 龙云建筑公司其前身是昌宁县建筑社。1978 年,昌宁县建筑社能自行设计、施工和建造砖混结构
            建筑物,1984 年更名为昌宁县建筑公司。2002 年 2 月,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改制为昌宁县龙云建筑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资质等级为房建总承包叁级,有职工 968 人,有机械设备 568 台,建筑产
            值 4327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889 万元,机械设备净值 624 万元。
                 达丙建筑公司其前身是达丙公社建筑队,始建于 1977 年。1985 年,更名为达丙区建筑工程公司,
            有职工 180 人,属四等集体企业。1998 年,改制为昌宁县达丙镇建筑工程公司。2005 年,资质等级为
            房建总承包叁级,有职工 548 人,有机械设备 73 台。建筑产值 1627.79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412.43 万
            元,机械设备净值 112.33 万元。
                 建筑设备 1978 年后,昌宁县房屋结构逐步由土木、砖木结构转向砖混、框架结构,建筑企业随
            着建筑业发展配备常用机械设备。1985 年,县建筑公司、城关建筑公司、达丙建筑公司机械设备总值
            26.65 万元。2005 年,昌宁县 3 个建筑企业有施工机械设备 1238 台(件),总功率 22872.40 千瓦,机
            械设备净值 1809.83 万元,是 1985 年的 67.91 倍。其中,大中型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 35 台、装载机
            21 台、推土机 21 台、压路机 25 台、搅拌机 57 台、打夯机 46 台、井架提升机 13 台。
                 建筑市场监管 1982 年后,昌宁县逐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报建制度,开展施工企业资质年审和初

            审上报,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监督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活动。1984 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局设工程施工管理组,开展建筑施工监督管理。1985 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建筑工程设
            计室,开展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工作。1986 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设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开
            展县域建筑施工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1990 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混凝土 355 组,合格率
            88.20%;检验砂浆 135 组,合格率 89.60%;检验钢筋 254 组,合格率 98.40%;检验红砖 27 组,合格
            率 92.60%。1986 ~ 1990 年,建筑工程设计室设计项目 356 项 16.39 万平方米,审查其他单位设计项
            目 33 项 2.09 万平方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建筑工程 166 项 8.27 万平方米。1991 年后,建筑工
            程设计装备、设计水平持续提高。1995 年,开展建筑企业清理登记、资质审查、考核发证工作,建立
            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1991 ~ 1995 年,建筑工程设计室设计项目 274 项 16.42 万平方米,
            实现设计费收入 82.40 万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工程 241 项 16.85 万平方米,合格率 100%,优
            良工程率最高 1993 年为 18.60%,最低 1995 年为 10.50%。1996 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开工项
            目 23 个 7.23 万平方米;检验竣工项目 24 个 2.07 万平方米,合格率 100%;检验混凝土 568 组、砂浆
            152 组、钢筋 193 组,回弹测定 11 次;至 2002 年 2 月,累计监督工程 653 项 5277.87 万平方米。1999
            年 4 月,昌宁县设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2000 年后,加大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层层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建筑市场
            秩序。2001 年,县人民政府出台《昌宁县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投资 50 万元以上建设工程必须交
            招投标公司组织代理实施投标。2002 年 3 月起,昌宁县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不再评定工程质
            量等级。工程质量监督从单一责任主体向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监督延伸,不但监督工程实体质量,
            更重视监督责任主体质量行为。2004 年,实施 50 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招投标 16 项。其中,公开招投标
            7 项,中标价 1493.45 万元;邀请招投标 9 项,中标价 1754.31 万元。2005 年 6 月,开展建筑安全生产
            检查,检查 11 个重点建设工地和 51 个单位建设工程,停工整改安全隐患较多 9 个建设工程,分别处
            以 1000 ~ 3000 元罚款。同年,设计室有绘图机、晒图机、电脑等设备,设计项目 73 项 3.49 万平方

            米,其中砖混结构 58 项 2.24 万平方米、框架结构 15 项 1.25 万平方米;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 20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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