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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大趋势。2005 年,影响昌宁城镇声环境主要噪声源居首位是生活噪声,给城市声环境冲击最大是交通
噪声,其次是工业噪声、商铺音响。保山市环境监测非例行常规监测显示,昌宁县城多数区域符合区
域环境噪声功能要求,城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连续声级值为 40 ~ 50 分贝。
第六节 环境治理
1978 ~ 2005 年,昌宁县主要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入手,加强环境治理工作。
一、污染治理
1978 年后,昌宁县随着工业经济发展,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未经治理任意
排放。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后,配备专职环保人员,组织实施城乡环境污染监督并逐步加以治
理。1984 年起,昌宁县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985 年,昌宁县从 8 个主要污染企业提取更
新改造资金 103.40 万元,用于环境保护;在柯街糖厂安装水膜消烟除尘器 1 台;在县城城区部分具有
噪声、粉尘污染及其他污染企事业单位,逐步采取转产、搬迁等形式,减少城区环境污染;所有基本
建设项目和区域性开发项目,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才能定点施工;推行定点倾倒和堆放废渣、垃圾。
1991 ~ 1995 年,在湾甸、柯街、卡斯、华侨农场 4 个糖厂和果脯厂、水泥厂开展锅炉烟尘污染治理,
收缴排污费 61.33 万元,投放治理污染资金 41.34 万元。其后,湾甸水泥厂投资 150 万元,安装窑尾静
电除尘器,在治理烟尘、粉尘污染同时,年可回收水泥原料 1.40 万吨;卡斯糖厂投资 180 万元,采用
同心圆水膜除尘器以酒精废醪液替代清水进行除尘冲灰,使废醪液在反复循环中逐步浓缩,采取回流
20% ~ 30% 废醪液进入酒精发酵系统、使用再沸器间离技术,实现废醪液在锅炉除尘系统封闭循环,
废醪液处理量 90%。1997 年 3 月,柯街糖厂建成日处理酒精废醪液 300 吨“中和—蒸发—浓缩—固化”
肥料生产线。昌宁锡矿新建尾矿坝,使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00 年,在全
国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中,昌宁县列入达标排放重点考核企业 13 个,累计投入治理资金 1054 万元,
开展废气、废水治理,其中 12 个企业通过云南省、保山地区验收。办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手续 13 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92.86%。2003 年 8 月,设立昌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履行环境监察职
责。2005 年,贞元冶炼硅有限公司投资 300 万元,建设布袋除尘工艺系统,并通过市环保部门验收。
县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34 个,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83%。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企业 19 个次,
现场监察 85 次;专项执法检查危害较大建星纸业有限公司,调查锡矿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体污染
情况;受理投诉案件和来信来访 11 件,查处率 100%;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 25 个,环境保护
及相关产业调查企业 16 个。年末,昌宁县 17 个工业企业工业废水处理率 68.64%,工业废气处理能力
36.57 万标准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 89.56%。2003 ~ 2005 年,县环境监察大队处理环境污
染纠纷 128 件。1984 ~ 2005 年,昌宁县累计申报、办理环境影响评估项目 71 项(市级审批 11 项、
县级审批 60 项),其中编制报告 23 项、办理备案 48 项。
二、生态保护
1978 年后,昌宁县以世界环境日(6 月 5 日)为重点,坚持每年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逐
步开发和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能源,实施以煤、水电、太阳能取代木柴,推广节能灶降低木柴消耗量,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1989 年起,县委、县人民政府围绕“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十年绿化昌宁大地”总
体思路,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农业综合开发造林、世界银行贷款造林、以工代赈造林、沼气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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