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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经济综合管理          经济卷


               个基础,巩固甘蔗、烟草、茶叶、畜牧四个支柱,发展果、蔬、矿、药材四个新兴产业,加快城市市
               场建设,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思路。1993 年起,停止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核算。1996 年,制定“九五”
               计划。2000 年前,昌宁县专项规划编制较少。2001 年,按照“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和文化先进县两
               大目标,实施科教兴县、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化三个战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促
               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展思路,制定“十五”计划,规划到 2005 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14.11 亿元,
               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45 ∶ 24 ∶ 31,粮食产量 142340 吨、甘蔗 510729 吨、烟叶 11197 吨,农民人均
               纯收入 1853 元。2001 ~ 2005 年,编制出《昌宁县产业发展区域规划》《澜沧江流域昌宁段生态环境
               建设规划》《西部大开发昌宁行动计划》等重要专项规划。1992 ~ 2005 年,在年度计划编制中减少
               微观经济计划安排,强化宏观经济统筹和协调,增加国内生产总值计划指标。

                   二、计划执行

                   1978 年后,昌宁县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从所有制形式、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到产业结构、投
               资结构,都发生深刻变化。生产总值由 1978 年 5108 万元增加到 2005 年 155805 万元;社会商品零售
               总额由 2519 万元增加到 36848 万元;财政总收入由 668.34 万元增加到 12360 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
               例由 71.32 ∶ 12.12 ∶ 16.56 调整为 44.91 ∶ 23.76 ∶ 31.33;固定资产投资由 121 万元增加到 66795 万元。
                   1978 年,实现生产总值(当年价,下同)5108 万元,人均生产总值为 191 元。其中,第一产
               业增加值 3643 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619 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846 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71.32 ∶ 12.12 ∶ 16.56,第一产业占据经济主导地位。实现工农业总产值 6057 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
               4510 万元、工业总产值 1547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21 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2519 万元。金融
               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1258 万元,各项贷款余额 1286 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 7.96 元,一般预算收

               入 668.34 万元,地方财政支出 558.42 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523.77 元,人均国民收入 163 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 120.90 元。总人口 269134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 12.43‰。
                   1980 年,昌宁县生产总值 6035 万元,人均生产总值 220 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4145 万元,
               第二产业增加值 793 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1097 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68.68 ∶ 13.14 ∶ 18.18。
               实现农业总产值 5202.38 万元,工业总产值 1952.74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382 万元,社会商品零售
               总额 3026 万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1566 万元,各项贷款余额 1771 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
               9.82 元,一般预算收入 665.70 万元,地方财政支出 586.30 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643.99 元,人
               均国民收入 186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167.67 元。总人口 274890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 7.46‰。
                   1985 年,昌宁县生产总值 11274 万元,人均生产总值 390 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6944 万元,
               第二产业增加值 2138 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2192 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61.60 ∶ 18.96 ∶ 19.44。
               实现农业总产值 8469.15 万元,工业总产值 4129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2662 万元,社会商品零售
               总额 7652 万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2315 万元,各项贷款余额 3158 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
               36.56 元,一般预算收入 1377.83 万元,地方财政支出 1823.40 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920.92 元,
               人均国民收入 332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315.70 元。总人口 290537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 10.38‰。
                   1990 年,昌宁县生产总值 21914 万元,人均生产总值 702 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3110 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4362 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4442 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59.82 ∶ 19.91 ∶ 20.27。实现农业总产值 17387 万元,工业总产值 9464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3905
               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10787 万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7325 万元,各项贷款余额 11334 万元,
               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 138.65 元,一般预算收入 2242 万元,地方财政支出 3881.80 万元。在岗职工年
               平均工资 2368.94 元,人均国民收入 638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631.70 元。总人口 306185 人,人口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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