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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销毁假烟 1772.80 条,过期变质食品、饮料 10648 瓶(袋);受理消费者投诉 52 件,挽回经济损失 5.62
            万元,接受电话咨询 39 次,接待消费者来访 50 余人次。

                 四、工商登记

                 昌宁县工商登记包括工商企业登记和个体私营登记。
                 工商企业登记 1983 年,县工商局开始对工商企业逐年进行登记,同年注册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
            74 户、集体所有制企业 166 户。1985 年,注册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 71 户、集体所有制企业 201 户。
            1986 年,开展清理整顿公司工作,保留公司 21 个,降格 2 个,撤销 5 个。保留公司中,全民所有制
            15 个,集体所有制 6 个,固定资金 1389 万元,流动资金 431 万元。1989 年 7 月,昌宁县开始换发全
            国企业统一执照。1990 年,昌宁县注册登记各类工商企业 758 户,其中法人企业 84 户、营业性企业
            674 户,从业人员 7967 人,注册资金 12587 万元。1993 年,糖业烟酒公司、百货公司实行国有民营,
            达丙正达实业公司改制为昌宁县首家股份合作制公司。同年,清理党政机关办企业 19 户,取消 5 户,
            属后勤实体予以保留 14 户。1995 年,注销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三无企业”29 户,其中国有企
            业 14 户、集体企业 15 户,年末有工商企业 917 户,其中法人企业 130 户、营业性企业 787 户。1997
            年,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合并、撤销分支机构,企业户数减少 20 户。1998 年,设立昌宁县贞元冶
            炼硅有限责任公司,是昌宁县首家外资企业。2003 年,应年检各类企业 653 户(不含私营企业),年
            检中变更登记 72 户,注销 131 户。2004 年,开展无照经营及执照使用情况检查 3 次,查出无照经营
            企业分支机构 3 户。2005 年,应参加年检内资企业 448 户,实检 448 户。年末,昌宁县有注册登记内
            资企业 303 户(国有企业 130 户、集体企业 98 户、股份合作制企业 18 户、公司 57 户),注册资金 2.08
            亿元,其中法人企业 82 户(国有企业 21 户、集体企业 37 户、股份合作制企业 7 户、公司 17 户)、

            营业性企业 221 户。
                 个体私营登记 1979 年后,昌宁县采取贷款、安排营业地点等措施,吸引有条件农民进城摆摊设
            点,恢复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1981 年,县工商局开始填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同年登记发照 9 户。
            1984 年 12 月,昌宁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在 14 个镇区和华侨农场成立分会,收集、反映个体工商
            业者呼声,协助工商、税务部门指导、监督个体工商业者经营活动。1985 年,登记个体工商户 2631
            户。1989 年 1 月,昌宁县首家私营企业——翁堵乡吴永兰兴办茶叶加工厂注册成立。1990 年,登记个
            体工商户 3062 户。1992 年,昌宁县 3448 户个体工商户和 2 户私营企业换发全国统一执照。1994 年 8
            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放宽个体私营经济政策。同年,
            有个体工商户 4157 户,注册资金 1792 万元。1995 年,昌宁县私营企业 10 户,注册资金 347 万元。
            2002 年 10 月,昌宁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更名为昌宁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2003 年,县工商局把个体工
            商户注册登记下放到分局、工商所办理。同年,把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录入经济户口管理软件,
            健全经济户口信息,实行电子化管理,应验个体工商户 4673 户,实验 4673 户,注销个体工商户 627
            户,变更登记 24 户。2005 年 3 月,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权由所在辖区工商分局(所)
            办理,对下岗人员、退役军人、“两劳”(劳动改造、劳动教养)释放人员、残疾人、老弱病人员给
            予优惠,减免登记费、个体管理费、市场管理费 6.14 万元。年末,昌宁县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 5179 户,
            从业人员 6109 人,注册资金 10764 万元;登记注册私营企业 283 户,从业人员 2186 人,注册资本金
            21376 万元。


                 五、经济秩序管理
                 昌宁县经济秩序管理包括经济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 3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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